民营企业是贸易主体
河北省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44.6亿元,下降2.4%,占进出口总值的62.6%,是贸易主体;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34.2亿元,下降12.4%,占14.8%;国有企业进出口34.3亿元,下降1%,同样占14.8%。
出口主要以钢材、机电产品、纺织服装为主
河北省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钢材82.2亿元,下降14.4%;出口机电产品33.7亿元,下降6.5%;出口纺织服装29.2亿元,增长16.2%;出口高新技术产品6.5亿元,增长0.1%;出口农产品5.8亿元,增长5.2%;出口医药品5.2亿元,下降2.1%。
进口以农产品、铁矿砂、机电产品等为主
河北省自“一带一路”国家进口铁矿砂6.4亿元,大幅增长43.6%;进口机电产品3.4亿元,增长3.5%;进口农产品3亿元,下降35%;进口高新技术产品0.9亿元,下降12.4%。
唐山市进出口居首位
唐山市进出口71.5亿元,下降11.8%;石家庄市进出口41.8亿元,增长0.5%;保定市进出口21.5亿元,下降2.4%;三地进出口值合计占全部进出口值的63.3%。另外,沧州、衡水、廊坊、秦皇岛、邯郸市进出口值也都在10亿元以上。
对此,相关专家建议: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扩大有关外经、外资、外贸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政策指导,让政策效应在传递过程中得以层层放大;保持对外部市场的监控分析,及时发布贸易摩擦、技术壁垒等预警信息,为企业出口提供有效的协助;鼓励企业学习了解国际管理和商事法律等知识和信息,同时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生产竞争力,从而促进我省外贸进出口向更大更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