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新奥能源控股公司和弘毅投资将充分利用其在澳大利亚桑托斯(Santos)公司的联合股权,投资澳大利亚和巴新的天然气生产项目,供给新奥公司在澳大利亚和亚洲的客户。据悉,新奥公司是桑托斯公司最大的单一股东,其与弘毅投资的共同持股比例达15.1%。新奥公司负责人表示,桑托斯公司是其在澳大利亚和巴新投资重大项目的首要媒介,可以将桑托斯的上游勘探和生产能力与中国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有效结合。桑托斯公司是巴新PNGLNG项目的股东,占有项目13.5%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