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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头企业走出去 “一带一路”沿线投资76个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1  来源:证券时报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获悉,陕西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2013年以来立足区位优势,抢抓历史机遇,加大政策引

近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获悉,陕西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2013年以来立足区位优势,抢抓历史机遇,加大政策引导,用活金融工具,改进金融服务,助推辖内能源、农牧产品加工、光伏生产等龙头企业加大“走出去”步伐,效果显著。截止2017年底,陕西省共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76个项目,涉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等23个国家和地区,协议投资总额达到14.37亿美元,累计汇出5.18亿美元。

陕西企业布局“一带一路”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称,为做好爱菊集团境外投资农产品加物流园区项目的真实性尽职调查,陕西省分局领导多次带领业务经办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查看企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境外项目开展情况的图片和影视资料、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外汇贷款借用还等重要情况,确保境外项目真实可信。目前,加工园区一期30万吨油脂已于2017年12月6日试投产运行,新建两个日处理1000吨的烘干塔也已列入“中哈产能与投资51个合作项目清单”。

2013年、2014年期间,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先后3次向陕西省分局申请增加境外放款额度至3.94亿美元,以确保海外项目收尾投产。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境内投资主体对境外直接投资项目的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境内投资主体所有者权益的30%,而中亚能源所申请的境外放款额度超过了自身所有权益的30%。陕西省分局针对企业提出的放款要求,采取“特事特办”,积极向总局请示,在确认该项目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前提下,突破现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实行“个案审批、特事特办”,满足该项目核准境外放款额度。该项目从业务受理到最终核准,前后仅用了10天时间,较现行行政许可受理时间缩短了50%,切实保证了境外项目及时使用资金的需要。2017年1月1日项目正式投产运行,项目每年可加工原料油100万吨,带动就业2000多人,缴纳各种税费7000万美元,占该国财政收入十分之一左右,成为吉尔吉斯斯坦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税源企业。

活用金融工具满足企业需求

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针对隆基股份马来西亚、印度境外投资项目,多次实地走访企业和银行,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围绕企业提出的大额资金购付汇出、规避汇率风险、提升外汇资金运作效益等问题,量身打造了“跨国资金集中管理,按需分期支付,远期汇率锁定,调换投资币种,内保外贷境外解决5亿人民币”的一揽子方案。截止目前,企业已汇出资金6500万美元,项目已达到设计产能,为陕西光伏优势产能企业“走出去”打造了一片新天地。

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近日表示,2018年陕西省分局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陕西企业利于“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一是充分利用跨境担保、境外放款、内保外贷、BOT融资等外多种方式解决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问题。二是简化境外投资管理外汇备案手续,促进投资便利化。通过“窗口”指导银行办理业务,有效传导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落实外汇管理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减少备案流程和时间。三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机制,支持银行为企业开办更多的汇率避险工具,根据投资国情况设计专项金融产品,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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