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设公司名称: 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核时代”或“合资公司”)
拟投资金额:5,000万元(根据最终业务需要确定)
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构建绿色循环新经济,2021年5月27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下属控股子公司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永福”)在福建宁德签署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推进光伏、风电、储能等综合智慧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中核时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核钛白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中核时代注册资本的50%;时代永福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中核时代注册资本的5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经营层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卓秀者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960764486
6、注册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新港路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节能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情况:宁德时代持股60%;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9、时代永福与中核钛白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时代永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
5、经营范围:光伏、风电等综合智慧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
6、出资方式
7、资金来源:各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上述合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为暂定信息,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为货币;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为货币。双方对合资公司的出资将根据合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分期缴纳,每期出资原则上由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缴纳。双方对合资公司的首期出资额将根据合资公司具体业务经营需要确定。
2、投资方向
合资公司拟从事光伏、风电等综合智慧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并拟在甘肃省投资运营集中式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陆地风电等项目。双方在甘肃省投资、建设、运营的其他新能源项目,在双方一致认可的前提下,优先由合资公司来实施。
3、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1)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董事候选人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其中,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2人。董事会设一名董事长,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设一名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2)监事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3)高级管理人员
合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临时指定的其他管理人员。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市场化原则,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4、经营期限
合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营业期限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建立并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绿色循环经济布局,调整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能源供应结构,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履行企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或地方关于能源政策的调整以及合资公司建设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均会对合资公司预期效益的实现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与时代永福共同完善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合资公司人才建设,调动力量积极防范和应对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力争确保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的角度出发,基于未来经营发展所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构建绿色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