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
用5年时间,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其中,东部地区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和水源地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西部地区以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为重点,建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用10~15年时间,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的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水土资源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配,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