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控制价编制招标公告
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以兴发改发[2022]198号、兴发改发[2022]224号、葫水利办发[2023]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中标单位。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地点:兴城市南大乡、望海乡、东辛庄镇、沙后所镇、徐大堡镇等。
1.2招标范围:
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控制价编制;
1.3建设规模:
青山水库输水工程分水口~净水厂前段线路规模为3.41万t/d;净水厂前~沿海区域集中
工业用户供水规模为1.0万t/d。清水管分为两部分:净水厂~沿海区域集中用户供水规模
为0.5万t/d;净水厂~沿海区域五个乡镇供水规模为1.37万t/d。 工程分为三个部分,第
一部分为青山水库输水工程分水口~净水厂段输水工程,线路全长16.9km,采用两根
DN500管道;第二部分为净水厂~集中工业及居民用户集中供水工程,线路长约2.7km,采
用两根DN500管道(清水管和原水管各一根);第三部分为净水厂~五个乡镇农村供水配
水干管,线路全长42.5km,采用一根DN200~DN400管道。
1.4投资金额: 36546.91万元 。
1.5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7日14点00分
3.服务周期: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456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1万元(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具有造价咨询能力并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服务的法人单位。
5.2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或水利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材料至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城市首山湖购物公园36-6)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6.3本项目招标文件纸质版通过现场获取或以邮寄形式发送。
6.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00元/份/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14点00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果园西路56-2号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15042926868
招标代理人: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兴城市首山湖购物公园36-6
联系人:王艺霖
联系电话:0429-56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