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已逐步成长为世界航运大国,但在国际上与其他航运强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建成世界一流的航运强国,离不开航运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航运业的健康发展与安全畅通的海上通航环境密切相关。在施工与进出船舶、运输货物大幅度增加,港口经营效能提升的背景下,为海事安全监管带来了挑战。以北方的天津港为例,据天津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介绍,为强化海事安全监管,天津已着手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包括搭建立体安全责任体系,倡导航运市场准入机制与淘汰机制,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加大海事安全科技的投入,强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海事金融的发展是航运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杨新宅指出,从产业资本来看,航运业是典型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报期长,风险高等行业特点。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京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表示,航运业具有四大特点,竞争激烈、供求关系敏感、资本密集以及强周期性。
当前,全球的航运市场短期内一直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但已显缓慢复苏之势。李京表示:“这个复苏的过程是十分漫长的,对于业内很多的企业来说,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特别是在船舶运营方面。船东未来会面临来自现金流、盈利以及资产泡沫三大方面的压力。”
那么市场何时复苏?李京给出了两大参考指标,一是拆船船龄,二是能源价格,“石油的价格在短期内与航运市场的价格是正相关的,但长期来看,是和航运市场负相关的。”
虽然航运业目前呈现疲势,但杨新宅认为,以船舶融资、船舶保险、海事仲裁、航运衍生品交易、船舶注册、船舶管理、海洋专业培训等为特征的海事现代服务业方兴未艾。
金融业与航运业紧密结合和发展,能够充分调动促进船舶工业、海工装备制造业以及高端制造业的转型发展,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市场参与者需要较大的资本持续投资能力,金融与航运的深度结合是行业的必然产物。”李京说。
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船舶融资租赁正在逐渐成为船舶融资的主要形式。然而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国内的政策、法律环境尚未完善,船舶租赁业务的开展还受到了诸多问题的掣肘。对此杨新宅指出,现有法律法规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对于船舶融资租赁明显不适用,如关于船舶登记港的选择,船舶所有权注销规定等等。
从国际视角来看,国内与伦敦、新加坡等海运强国相比,在船舶代理、船舶经纪、无船承运人以及航运衍生品等方面也存在着明显差距。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赵劲松直言,船舶登记制度面临很大的创新压力。针对航运衍生品交易服务,他提出,船舶融资衍生品的法律问题十分关键。航运衍生品是航运还是金融,应纳入证监会还是划归交通部管理仍需进一步确定。
作为国家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地区,天津东疆与利比里亚船舶与企业登记处已达成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利比里亚国际船舶与企业登记处全球注册官兼总经理Grzegorz Maj表示:“我们将在东疆建立一个联合办公室,收集当地融资企业与航运企业的信息,利用在利比里亚的经验和专长为东疆提供发展建议。”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航运租赁部副总经理周凌认为,对于从事船舶租赁的金融租赁公司而言,现金流、公司信誉和经营能力以及基于资产价值对未来市场的研判十分重要。
周凌表示,不同租赁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对资产处置能力、对未来市场的预判各有不同,因而呈现出差异化。“从原来大家做同样的事情到现在每家公司审时度势,考量自身情况,然后设计最适合自己的方案。”谈及航运租赁的未来发展,她认为,经营性租赁占比将会提升,“融资性租赁同质化趋势非常明显,要想在激烈竞争当中占有一席之地,经营型租赁必然是未来的趋势。”
在航运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为有效控制风险,租赁公司在选择船只类型时更加谨慎,倾向于流通性强、市场前景好的船型。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出台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风电、水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霖表示,与欧洲相比,我国的海上风电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十三五”时期与“十四五”时期将是风电发展的黄金期。
在这一背景下,新兴风电船舶显示出良好的投资潜力,受到了行业的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