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北省保康县为例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提高政府调控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保康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立足县情实际,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全面落实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领域取得了点滴成效。本文试从做法与成效、问题与困惑、意见与建议等三个方面,浅谈如下认识和思考。
一、做法与成效
(一)监管抓责任。一是负面清单规范化。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全面压实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着力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二是目录限额标准化。严格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督导各预算单位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否则,财政部门拒付资金。三是采购需求程序化。制定采购需求模板,指导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加强全过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四是公开公示透明化。依法及时在省市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对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实行全要素公开、全流程透明。同时,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营商抓环境。一是放宽准入条件。组织全县187家单位对政府采购领域具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严禁设置高于采购需求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招标条件,坚决破除歧视性、隐蔽性壁垒。根据文件规定,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二是落实政策功能。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推进绿色政府采购的通知》,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严把审核关,加强采购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近年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占全部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90.5%,各项评审优惠政策提高至10%—20%,绿色采购比例94.1%。同时,加快推进线上“政采贷”平台建设,成功为8家供应商融资,融资合同额1119.35万元,实际贷款额488万元。三是推行电子采购。2022年,在全市率先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采购项目注册、报名、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各环节、全过程线上操作,投标人不受空间限制,可实时在线参与开标过程、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提出异议、查看开标结果等功能,最大限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提升抓培训。近年来,保康县定期组织开展采购人、代理机构培训,督促评审专家参加省级主管部门例行网上培训,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传达、转发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性文件,着力提高从业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意识,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2021年,保康县被列为“代理机构线上培训试点示范”地区。该县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及时长、培训时间及对象、注册流程、线上考试、工作要求等一一进行明确。有序组织14家代理机构开展历时30多天完成了规定培训课程,参训学员结业考试全部达到优秀等次。试点培训总结中,各代理机构普遍反映,此轮培训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强,将引领其找准代理工作差距、规范代理行为,助推代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和法制化。
二、问题与困惑
(一)代理机构分布散。随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准入“零门槛”,代理机构由此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比如保康县从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数量从2014年的2家增加到2021年18家。18家代理机构中,本地注册公司仅3家,其余均为省级注册代理机构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由于代理机构分别散,从业人员不固定,给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造成较大难处。
(二)评审专家库容小。保康县评审专家由2018年的48名,截至目前仅75人。由于受地力位置、人口数量、经济基础等条件影响制约,评审专家来源渠道单一、库容容量不大,随机抽取选择余地非常有限,按法定评审专家人数组织评标委员会时,“老面孔”现象在所难免。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结构不优,在“专精特新”行业的评审专家几乎为零,遇有采购评审需求,不得不到上级部门或机构“求援”。
三、建议与对策
(一)关于代理机构管理。类似于保康县代理机构分布散的情况,如果分支机构代理业务不规范,必将影响总公司业绩和信誉。为此,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总部的沟通联系,引其高度重视,争取工作支持,凝聚监管合力。比如,可以充分利用监督评价到总部签证之机,全面向总部通报反馈分公司(办事处)在本地区的代理工作情况及监督评价反馈问题,以敦促总部从信息发布、采购文件审查、资料的归案、印章管理等方面对分支机构进行全方位、规范化监督管理。
(二)关于评审队伍建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政策法规素养、职业道德水准、评审研判能力等等因素,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优化举措、强化管理,做到招贤纳士与严格审核、科学管理与维护更新、规范行为与公开处罚“三个结合”,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更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区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和专业人才状况,适时优化调整录用标准,不断充实本地评审队伍、扩大评审人才库容。另一方面,要根据评审难度和专家能级,对评审专家进行分类建档、分级入库,既方便日常管理,又利于评审抽取和选用。
(三)关于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工作涉及法规、政策、业务、程序等方面的要求非常高、标准非常严,事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切实利益,事关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调控。为此,一方面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政府采购网络互联、数据互通、流程优化、标准规范、运行维护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技术指导,最大限度提高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便捷度和时效性,推动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快速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轨道。另一方面,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常态化、梯次化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比如,基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侧重于法规政策解读、内部控制建设、风险防控管理等,以提高基层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代理机构,可侧重于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代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根源,指出解决问题、提高质效的具体举措和方法路径;评审专家,在做好法律法规、职业素养等方面培训的基础上,要着重加强评审专家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评审的能力,增强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洞察力,为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夯实工作基础、筑牢风险屏障。
保康县政府采购课题调研组:
组 长:郭先旗 张 峰
成 员:任捍东 吕学刚 向东方 殷 虎 王方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