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安全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0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委托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安全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现有长深高速连云港(宁海枢纽)至淮安(王兴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2000 年年底由原宁连一级路改建而成,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扩建工程拟沿旧路扩建,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接已建的长深高速连云港过境段和连霍高速连云港过境段,经灌云、灌南、涟水,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接正在扩建的京沪高速淮安至江都段和拟改扩建的长深高速王兴至淮安西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原位改扩建现有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 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 处互通式立交,新增涟水北互通1 处。同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 公里/小时,除宁海枢纽互通区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路基拓宽至34.5 米外,其余路段扩建至八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 米,局部压缩硬路肩。新沂河特大桥段约3.2 公里新建的分离式路基和桥梁宽度采用2×13.25米,现有路基和桥梁维持原宽24.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桥涵维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 级、挂车-120),拼宽利用的桥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满足公路-I 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满足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估算总投资按150.865 亿元(未含建设期债券利息)控制,建设工期3.5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安全中心项目,共设两个标段:LHK-ZX-AQ1、LHK-ZX-AQ2标段。
LHK-ZX-AQ1标段对应范围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连云港段(对应桩号:K0+000~K57+288.045);LHK-ZX-AQ2标段对应范围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淮安段(对应桩号:K57+288.892~K96+884.464)。
招标范围为根据委托人要求,做好各标段对应范围内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委托人现场管理机构发出开始合同服务工作书面通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现场服务时间:2023年6月—2026年12月31日,后续主体施工标段进场施工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服务期根据用地批复、工程进度和工作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受托人在实施过程中应予服从。
交、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中级)或者部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理培训合格证或者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具有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或安全咨询管理经验。
3.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b、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c、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5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电话:025-87715119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在同批招标的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安全中心项目LHK-ZX-AQ1、LHK-ZX-AQ2标段、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安全中心项目HWK-ZX-AQ1、 HWK-ZX-AQ2标段、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安全中心项目XYK-ZX-AQ1标段共计5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上述5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〇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