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洋溪(跃龙大桥—双溪大桥)流域东岸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海县洋溪(跃龙大桥—双溪大桥)流域东岸整治提升工程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9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自设计长2.6公里,由望峰广场、香风公园、平调博览馆、柔石文化林、双溪公园等节点组成。其中绿化面积33155平方米,铺装及观景平台面积6716平方米道路及绿道面积11878平方米,公厕带管理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提升排水及照明等配套工程,完善景观小品、休息座椅、栏杆、环保设施、标志标识、健身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
2.2招标范围:全线漫步道和骑行道、沿线景观节点、69.38m2管理用房、四座景观平台、景观绿化、标识系统、照明、约1700m沿岸栏杆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15799711元。工程承包方式: 专业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自 2018年 7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9479827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竣)工时间(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应能明确体现造价、交(竣)工时间、项目负责人等评审内容),如信息平台无法明确体现的,则以“(2)”提供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交(竣)工验收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其他含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的造价≥9479827元,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结算审核报告)标明工程内容及对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分标段的业绩除外),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海)”。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海)”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系统使用费100元。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海)。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574-83555806
代理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竹东路590号
联系人:娄佳
电 话:13958243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