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矿片区道路旁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龙山矿片区道路旁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10128.19平方米,全长1232米,起点为G320旧国道与龙川路交叉口,终点为龙溪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主要对道路两边绿化、铺装、挡土墙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增设局部景观小品及文化景墙,新建景观照明系统、浇灌给水及排水系统。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21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 经办人: | 高鹏滨 |
办公电话: | 0871-6863197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昂 |
办公电话: | 18287137250 | 移动电话: | 1828713725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301079001001 |
标段名称: | 龙山矿片区道路旁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2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1 09:3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28.81394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占地10128.19平方米,全长1232米,起点为G320旧国道与龙川路交叉口,终点为龙溪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主要对道路两边绿化、铺装、挡土墙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增设局部景观小品及文化景墙,新建景观照明系统、浇灌给水及排水系统。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无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 5.投标人的承诺: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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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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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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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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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