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自然资源部近日下达2023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接收指标的有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据了解,2023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2万吨、11.5万吨。2023年前两批合计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4万吨和23万吨。2023年设有预留指标,全年指标数量将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和各稀土集团指标执行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
根据两部门要求,指标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安全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但企业具有以下行为,如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批准期限的回收利用稀土资源项目或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年的,或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将不得分配指标。
两部门强调,各稀土集团要不断提升技术工艺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和原材料转化率;严禁采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不得开展稀土产品代加工(含委托加工)业务;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购加工稀土矿产品(含富集物、进口矿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