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通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后,应到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经商处(室)登记备案。为便于在我辖区内投资的中资企业在我处报到,现将报到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由报到登记的企业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报到登记表中企业信息栏目应填写清楚、完整,并按要求在报到登记表上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复印件;
(三) 企业在美营业执照或州务卿颁发的企业设立证明(即由州务卿签字的Certificateof Filing/Formation)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一)我处仅受理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田纳西、肯塔基、蒙大拿、北达科他、南达科他、内布拉斯加、爱达荷、怀俄明、犹他等16个州设立企业的报到登记手续。
(二)上述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一次性提交。邮寄地址:
Economic & Commercial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o USA
2133 Wisconsi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07 USA
(三)请通过FedEx(联邦快递)或United State Postal Serviec(美国国家邮政局)邮寄我处。请在邮寄我处的邮件中附上预付邮资的回邮信封,并填好回邮的详细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和邮编等信息(英文)。
(四)如企业希派人到我处领取,请在提交材料时注明。
(五)报到登记手续完成后,如境外企业负责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202-6253346
邮 箱:u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