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能是一种清洁低碳、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我省地热资源丰富,分布面积广,全省16市均有地热资源,特别是鲁北、鲁西地区资源储量大、开发条件好,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基础条件。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对我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如期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专题研究部署,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按照省领导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发展布局和目标任务。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意见》起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坚持有解思维,统筹谋划,系统研究,重点开展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广泛学习调研。赴山西、河北实地考察,与相关部门、企业座谈交流,学习借鉴成熟经验。二是深入分析论证。邀请中科院、中国矿大地质地热权威专家,研究探讨我省地热能开发思路举措。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先后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部门协商会、地市对接会,聚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四是强化项目支撑。对全省地热能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加强重点项目储备,为规模化开发利用奠定基础。五是制定配套政策。与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一起组建专班,专题研究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意见》先后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双碳”战略目标为牵引,持续深化能源革命,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着力深化勘查评价、创新开发模式、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地热能开发规模和利用水平,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
(三)发展布局。坚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着力构建“一基地两示范”区域发展布局。以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等市为重点,打造应用广泛、产业配套的鲁西北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以枣庄、济宁、泰安、日照、临沂、菏泽等市为重点,打造清洁低碳、普惠民生的鲁南地热能清洁供暖示范区。以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市为重点,打造环境优美、多元利用的鲁东地热能特色融合示范区。
(四)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坚持地勘先行,科学推进浅层、中深层、干热岩地热能勘查评价。二是分类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浅层地热能适用范围广、技术成熟的优势,不断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由公共建筑向住宅和工业建筑延伸、由城镇向农村地区拓展。依法划定中深层地下水适宜开发区域,在做好资源评估和严格保护地下水基础上,重点选取集中供暖覆盖不到的区域和承担单一供暖任务、需限期关停的背压机组供暖区域,建设“同层等量回灌、取热不耗水”示范工程;在集中连片的地热能供暖区域,建设“无干扰井下换热、取热不取水”实验项目。三是协同推动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加快地热能与农业、工商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建链、强链、补链、延链”思路,加快地热能配套产业融合聚集,贯通全产业链条。四是健全完善地热能管理体系。指导各市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等相关规划,科学安排地热能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监测监管,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限采区规定,中深层地热能开发优先布局地下水回灌条件较好的岩溶热储区域,对可能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和地面沉降的,要限制开发规模;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和已发生严重地面沉降的地区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项目。聚焦地热能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地热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强化项目取水和回灌监管,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损害。
(五)示范工程。一是推进地热能与太阳能、空气能、工业余热、天然气等多能互补,打造“地热能+”多能互补示范工程。二是统筹衔接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示范工程。三是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利用地热能,打造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四是组织开展地热资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鼓励地热资源富集区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
(六)保障措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引导,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