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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批复《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03
核心提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0年)的批复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来《南平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0年)的批复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修编)>(送审稿)的请示》(南发改基础〔2023〕1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热负荷增长需求,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原则同意《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热电联产规划》)。

二、《热电联产规划》提出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供热总面积为8平方公里,现状平均热负荷为40t/h,近期(2025年)规划平均热负荷为382t/h,远期(2030年)规划平均热负荷为589t/h。

三、原则同意南平工业园区江南园采用燃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实现集中供热,规划热源点位于江南园陈坑—瓦口组团新港路以北和天仁路以东地块。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原则同意热源点近期规划新建3×320t/h超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2×45MW超高温亚临界背压机组;远期规划新建1×320t/h超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1×45MW超高温亚临界背压机组。

四、原则同意热力管网规划布局,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应结合工业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道路、地下管网规划确定。

五、南平市延平区应将《热电联产规划》列入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协调相关建设条件,并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在项目布局上,将用热工业项目优先引入集中供热区域。

六、根据热电联产相关规定,请你委指导地方依规妥善处置集中供热区域内现有燃煤供热锅炉。规划批复后实行滚动管理,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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