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3月4日报道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3月4日报道,香港与巴林3月3日签订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通过加强相互投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扩大双边投资流动。
香港官方在特区新闻公报网站上公布,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在访问巴林首都麦纳麦期间,与巴林财政和国民经济大臣签署了这份投资协定。
根据协定,两地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也规定投资争端应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生效。
报道称,丘应桦说:“香港与巴林一向是各自区域内引进重要投资机遇的主要门户,这份投资协定正是双方进一步加强投资联系的里程碑,也彰显自行政长官去年2月率领高层代表团访问中东地区以来,特区政府致力持续拓展香港与中东地区的经济联系。”
这是继去年10月与土耳其签订投资协定后,现届特区政府签订的第二份同类协定,也是香港与外地经济体签署的第24份投资协定。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为持续拓展香港的经贸网络,特别是加强与中东地区的联系,特区政府正与沙特阿拉伯进行投资协定谈判,并考虑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