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2035年陕西省将全面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07
核心提示:陕西省日前印发《陕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扣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五同”

陕西省日前印发《陕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扣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五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计划到2035年陕西省全面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目标。

《规划》明确,综合考虑陕西省地形、水资源条件、人口分布等因素,统筹谋划全省农村供水网发展总体布局,依托重点水资源配置和骨干供水工程,通过加快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县域统管和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着力构建水源可靠、水质优良、管理规范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

《规划》提出,陕西省将坚持“以城带乡、以大带小”原则,打破“一地一水”行政区划壁垒和城乡二元供水弊端,将全省划分为关中平原、渭北台塬、陕北黄土高原、榆林风沙滩、陕南秦巴山区、汉丹江流域川道等“六大区域”,系统规划布局工程,整合全域水务资源,计划估算总投资437.47亿元,改造和新建供水工程2612处,改善提升受益人口1947.07万人,到2027年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3%,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68.0%,全面消除直饮窖水,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到2030年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75.0%,水质达到当地城市供水水平,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全域农村供水现代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用水获得感、幸福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