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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储能20%/2h!上海“风光同场”海上光伏方案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28
核心提示:8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文件提出,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

8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文件提出,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上海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

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与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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