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数据治理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数据治理服务,招标人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天津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数据治理服务,为天津市水务局构建数据中心,涵盖数据从汇聚、清洗、治理、分析、服务的全流程能力。通过按照数据中心统一治理的原则,把数据资产变成数据服务能力,服务于天津市水务局业务应用系统,支撑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
2.3 服务期限:暂定180日历天,实际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相应工作。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整合计算与存储、数据服务、数据运营体系、数据应用管理、公共数据管理模块及系统集成,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包含不仅限于,投标人承担上述系统开发工作的需求调研与确认、需求分析文档、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操作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提供原型设计、UI设计、现场实施支持,并负责系统开发、系统测试、部署及试运行、培训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文档提交、平台调试开发、部署测试等技术服务。除此之外,平台其他正常运行、维护所必须的调试开发、部署测试等也在招标范围内。
2.5 本标段估算金额:约10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数据治理服务相关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包括不限于信息资源建设项目、数据采集(或数据汇聚)项目、数据处理(或数据加工)项目、数据分析项目、大数据平台项目、数据指标项目、数据中台项目、数据交换共享项目。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等或不良行为等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建筑市场活动状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它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新科研楼1008室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方便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标书。投标人应提交前款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是否开具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专票或普票)、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将上述资料在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zsbfjczx@163.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转账(或电汇)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账号:1269 8142 9100 5859
备注:转账(或电汇)单附言注明“集采+数据治理招标文件购买费”。购买标书费用需要开具发票的,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新科研楼101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主要内容如下,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分值构成为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30分、投标报价50分。
(3)报价评分细则
①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 T 值为1020万元。
② 投标报价超过T值为无效标,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此范围,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③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采用[0.9T,T]之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均小于0.9T时,以0.9T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T值的报价不属于有效报价。
1)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时,取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5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K。本项共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正偏离1%扣0.2分(即K=0.2),每负偏离1%扣0.1分(即K=0.1),扣完为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tidi.ac.cn/)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邮 编:300222
联 系 人:郝工
电 话:022-28702008
邮 箱:zsbfjczx@163.com
监督部门: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督导审计部
电 话:022-28066354
9. 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