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新型储能实施方案:50个电网侧选址!共享储能不低于50%容量租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5
核心提示:10月23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提出,重点围

10月23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提出,重点围绕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负荷密集接入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枢纽点,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同时公布了50个电网侧储能优先推荐接入站点,支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通过租赁容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方式疏导成本。

对于电源侧储能,文件要求:统筹电力平衡需求和新能源配建储能实际保障能力,合理设计调用方式,避免“多用多亏”。对纳入省级实施项目清单的共享储能项目,应落实不低于50%比例的容量租赁协议要求。加快推动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正式运行,有序放开独立储能电站中标调频容量占调频总量总需求的比例限制。此外,新兴技术示范应用方面,加快构网型储能系统示范应用。安徽还将每年遴选一批省级优秀创新应用场景案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