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昆明: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鼓励使用获得梯次利用认证电池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6
核心提示:11月1日,云南昆明工信局印发《昆明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

11月1日,云南昆明工信局印发《昆明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支持梯次利用、有价金属再生循环利用等关键环节制造项目落地。自2025年至2027年三年内,市级每年对全市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绩效评价,在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全市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条件的项目或县区,积极推荐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鼓励使用获得梯次利用认证的产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