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金公路及344国道绕城段两侧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024-LH-YH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县政府十五届10次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金湖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淮金公路及344国道绕城段两侧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养护范围为自247省道洪泽交界草泽河,终至344国道金湖大桥西桥头两侧绿化(包含金马高速出入口接线段绿化),总里程约50km,绿化养护项目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养护内容为以清包工方式进行人工浇水、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树木修剪、看护、草坪修剪、保洁等绿化养护工作。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2024-LH-YH标段。
2.3招标范围:养护内容为以清包工方式进行人工浇水、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树木修剪、看护、草坪修剪、保洁等绿化养护工作。
2.4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178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40km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绿化养护项目(或包含绿化工作内容的公路养护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5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必须为本单位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的退休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退休前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尧
电话:1391518411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天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转盘巷16号
联系人:杨莉莉
电话:13327978028
电子邮箱:33104658@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