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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驭风行动”方案:100个村先行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0
核心提示:11月15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为节选)一、总体目标坚持“统筹

11月15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为节选)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谋划、试点先行,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态优先、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域农村地区,策划一批环境友好、集约用地的风电项目,探索形成“分散布点”的风电开发新场景、“村企合作”的投资建设新模式、“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为全省“十五五”构建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深化农村能源革命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规模

2024年,全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6-9个行政村;省直管市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单独申报。

后续年度根据2024年度试点项目建设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优化后持续推进实施。

三、布局选址

(一)风能可开发。项目所在县(市、区)风能资源年可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800小时,经济上可行。

(二)电网能承载。项目应充分考虑电网承载力和就地消纳能力等,原则上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不具备35千伏接入条件的地区打捆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

(三)就地有消纳。项目所在县(市、区)近三年社会用电量保持增长,并有一定规模的新增负荷,有利于乡村风电就地就近消纳。

(四)方案要整合。风电开发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建设方案要整合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生物质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鼓励结合当地旅游产业发展等进行项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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