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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7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2〕142 号、乐发改函〔2024〕8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2〕142 号、乐发改函〔2024〕8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棕桥村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乐山垃圾场进行封场治理,包括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滤液导排及处理、填埋气体导排及处理、雨水导排、绿化工程、管理区升级改造等工程内容 。

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不另增加费用), 直至工程验收合格止。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5、标段划分:1 个监理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9楼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3-24511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03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867647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账    号: 51001870836050096712


2024年12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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