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于2013年3月15日就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后,公司与东华科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协议和施工合同统称分包合同,该项目后因业主资金链断裂原因导致暂停至今。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东华科技于2025年1月签订《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协议书》。
合同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除东华科技已向公司支付的137,144,742.02元外,就本项目东华科技应再向公司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前述款项分二期支付:1.第一期2,500万元于2025年1月31日前支付;2.第二期2,500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
(2)若东华科技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公司有权随时通过法律途径向东华科技主张权益;东华科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款项后,双方对于分包合同及本项目再无其他争议。
(3)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分包合同项下剩余可能再向业主主张的实体工程价款、延期支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窝工费用等,均由双方共同向业主主张。
(4)双方各尽一切努力配合业主推动项目的重启工作,以期弥补双方各自在本项目产生的亏损。如本项目能最终重启且东华科技仍担任项目总承包商,则东华科技应协调公司继续作为土建施工分包商,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
(5)双方均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互为所在领域优秀的合作单位。双方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尤其是在境外化工、环保工程的承揽和建设方面,二者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满足合规要求的情况下,均将优先选择对方作为项目合作伙伴。双方通过未来更多的项目合作,进一步化解各自在此项目上遭受的损失。
(6)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方保证签署本协议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与要求,否则相关责任由各方自行承担,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