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巴拿马关税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7  来源:驻巴拿马商代处经商室
核心提示:巴拿马对进口商品设置限额或关税,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冲击。除特殊法律或合同豁免的产品外,其余产品均需缴纳进口关税。
 巴拿马关税政策

巴拿马对进口商品设置限额或关税,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冲击。除特殊法律或合同豁免的产品外,其余产品均需缴纳进口关税。自1997年加入WTO以来,巴拿马已大幅减少了进口的数量限制和贸易壁垒,除部分农产品外,关税已降至不超过15%,平均进口关税为12%左右,为本地区最低。一些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产品,主要如大米、糖、牛肉、禽肉、猪肉、牛奶和洋葱等农产品还存在保护性的进口关税,因此,进口前应查询该产品的进口税率。除食品、药品和一些特殊产品外,所有进口商品均需缴纳7%的增值税(ITBMS)。

巴拿马采用统一分类制度(HS)编制进口商品税则,实行单式税则,对进口商品按CIF价计征从价税(特殊情况下参考历史价格)。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