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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上调汽车进口关税,最高达5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0  来源:驻土库曼经商参处
核心提示:土库曼斯坦国家海关署日前宣布,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批的关于“调整交通工具进口海关税率”的政令自5月1日起生效,土进口汽车具体税率规定如下:使用期不超过一年的汽车关税为海关价格的2%
         土库曼斯坦国家海关署日前宣布,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批的关于“调整交通工具进口海关税率”的政令自5月1日起生效,土进口汽车具体税率规定如下:使用期不超过一年的汽车关税为海关价格的2%,但不低于发动机工作容量每一立方厘米0.1美元;超过1年的,关税为报关价的10%,但不低于0.3美元/立方厘米;超过2年,关税为25%,但不低于0.5美元/立方厘米;超过3年,关税为40%,但不低于1美元/立方厘米;超过4年,关税为50%,但不低于1.5美元/立方厘米。

电动汽车免除海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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