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和对外经济联络部,负责制定v并执行调节国内商业、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保障国内市场商品、食品供应;组织开展批发零售贸易和合作社贸易;管理对外贸易,具体包括出具出口欧美商品的原产地证明,执行国际清算协议,负责政府采购,负责审批日用消费品贸易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边境贸易;研究分析国外市场行情,为开展对外贸易提供信息支持;保护国内市场,通过采取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调节进出口贸易;监督土参加的双边和多边经贸协议执行情况,就签署国际条约和协议提出建议,保障国家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利益;统一协调国家外经贸工作,负责接待国外政府间商务团组,负责土与外国政府间双边经济合作混委会工作等。
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是土协调进出口贸易和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经济部门之一。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商品交易;审查、注册外贸合同,协调进出口贸易;审核进出口商品价,对进出口商品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对生产、需求、出口市场、价格和销售过程进行分析;监督、检查在交易所签订的合同的执行情况;获取世界各地交易所信息并进行分析等。
土库曼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对外经济活动法》、《贸易法》、《进出口商品海关征税规定》、《能源产品外销交易程序》等。
土库曼对本国产品出口实行计划配额管理,并由国家统一联合经营,即国家根据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内需求,确定当年出口计划,并将全部出口产品统一投放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进行竞卖。大致操作程序为:交易所竞卖—签订买卖合同—交易所对合同进行注册—买方支付全额预付款—工厂交货(EXW)—货运目的地。
进口方面,土库曼主要通过关税措施进行管理和调节,同时对烟酒类商品、机动车、化工产品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此外,与土国有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同样须经过国家商品原料交易所、财政部等单位的审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