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土库曼海关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0  来源:驻土库曼经商参处
核心提示:【管理制度】土库曼新版《进出口商品海关征税规定》于2008年8月1日正式生效。该《规定》明确了土进出口商品关税计算和缴纳程序,并以附件形式列出了当地主要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管理制度】土库曼新版《进出口商品海关征税规定》于2008年8月1日正式生效。该《规定》明确了土进出口商品关税计算和缴纳程序,并以附件形式列出了当地主要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关税税率】对于大多数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2%,出口关税税率为5%。具体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部分零关税商品如下:

表3-1:个别商品进口关税

商品名称

关税税率

商品名称

关税税率

蔬菜、水果加工品

0.15 美元/ 公斤

矿泉水

0.2 美元/升

香肠

0.5 美元/ 公斤

棉制床上用品

100% 

服装

30% 

床垫、被子、枕头

50% 

5% 

水泥

200 美元/ 吨

棉纱

3美元/ 公斤

建筑钢筋

200 美元/ 吨

资料来源:土财政部

表3-2:个别商品出口关税

商品名称

关税税率

商品名称

关税税率

手工地毯

20 美元/ 立方米

小麦

700-800 美元/ 吨

有色金属制品

200% 

面粉

500-800 美元/ 吨

资料来源:土财政部

免征进口关税和非限量进口的商品——生肉、植物油、小麦、大米、糖等;免征出口关税和非限量出口的商品——缝纫制品、针织品、鞋、布、烟草、酒精饮料、小轿车、矿泉水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