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国税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称,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明确了以下工作目标:
到2025年年底前,力争全省50%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到2028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区域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全省新建(含搬迁)和改扩建水泥项目投产时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水泥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来源:数字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