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国金融体系,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效率,赞比亚于2013年1月1日启用新货币。新货币与旧货币的面值比率为1:1000,仍称为克瓦查(Kwacha),货币代码由ZMK变更至ZMW。新旧货币的过渡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新旧两种货币均可在各商业领域自由流通。2013年7月1日起,旧货币退出流通,不可用于商业支付,需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兑换。新货币包括纸币与硬币。现发行的纸币包括2、5、10、20、50、100克瓦查。硬币分别为1克瓦查、5、10、50恩韦(Ngwee),1克瓦查等于100恩韦。
2015年4月克瓦查兑美元汇率为7.2:1。
1993年1月,赞比亚政府取消了外汇管制,资本项目和现金项目项下的货币都可自由兑换,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2012年6月,赞比亚政府颁布了禁止使用外币交易(SI33),规定国内交易中,禁止使用外币报价和结算。2013年2月,为加强外汇市场管理,赞比亚议会修改《赞比亚银行法》,赋予赞比亚中央银行监管外汇流动的权力。同年4月,政府颁布《赞比亚收支平衡监管法规》,明确中央银行监管具体举措。6月,政府颁布外汇监管法案(SI55,取代了原《赞比亚收支平衡监管法规》),加强对所有国内外外汇交易的监管。
2014年以来,赞比亚克瓦查大幅贬值,与美元汇率已从2013年底的5.5:1变为2014年3月的6.4:1,降幅超过16%。2014年3月21日,赞比亚政府宣布取消SI33和SI55两项法案,外汇管制得以放松。
根据赞比亚海关规定,不能携带超过价值5000美元的现金出入境。
【中央银行】赞比亚银行(Bank of Zambia)为赞比亚中央银行,也是国家金融最高管理机构,成立于1964年。银行职能包括货币发行,维持货币稳定;制定金融政策,保证健全的金融体系;充当银行业经营者和金融顾问;管理和监督各类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目前,赞比亚有20家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本土银行),在全国开设了300余个营业网点,其中渣打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南非的斯坦比克银行等外资银行在市场上居主导地位。
【非银行金融机构】赞比亚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受央行监管,包括赞比亚发展银行(Development Bank of Zambia)、国家储蓄及信贷银行(National Savings and Credit Bank)、4家房屋信贷互助会,7家租赁公司(Leasing Company)、35家小型金融机构以及58家证券兑换所等。
【外资银行】英国渣打银行、南非斯坦比克银行、美国花旗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等在赞比亚设立了分支机构。
【驻赞比亚中资金融机构】现驻赞比亚中资金融机构主要有:
赞比亚中国银行:成立于1997年,主要为当地中资机构提供账户管理和项目融资等服务。
地址:Bank of China (Zambia) Limited, Plot No. 2339, Kabelenga Road, Lusaka,
P. O. Box:34550, Zambia
SWIFT:BKCHZMLU
电话:00260-211238686/238688
传真:00260-211235350/225925
电邮:executive.zm@mail.notes.bank-of-china.com
赞比亚当地金融机构对外资和当地企业提供相同条件的融资服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项目情况、抵押情况来确定融资条款,条件较严,贷款利率较高。
近年来,赞比亚社会各界纷纷呼吁降低贷款利率。为加强对市场利率的指导,赞比亚央行自2012年4月起,每月公布政策性利率。2013年1月,赞比亚中央银行公告规定,商业银行的新贷款年利率不得高于政策性利率9个百分点。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期间,政策性利率由9.25%升到了12%。
赞比亚信用卡业务不发达,但世界通行的Visa、Master信用卡均可以在赞比亚大型酒店和商场使用。
根据1993年《证券法》第38条,赞比亚政府成立了卢萨卡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证券交易市场。
卢萨卡证券交易所(LuSE)于1994年2月21日正式挂牌营业,现有上市公司21家。虽然上市公司较少,交易量不大,但近年来卢萨卡证券交易市场因其稳定的表现和良好的收益,一直被业界称道。
为鼓励公司上市,促进证券市场发展,赞比亚规定在证交所上市的公司第一年享受2%公司税减免,若公司股票超过1/3属于赞比亚人,则享受7%的减免。
2012年6月,赞比亚第二家证券交易所-赞比亚债券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成立,主要经营方向为债券及金融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