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环境保护局(SLEPA)是塞拉利昂环保管理部门,隶属土地规划和环境部,其主要职责是保护自然环境,使之更加适合人类居住。
《环境保护局法案》(2010)。
该法案确定了塞拉利昂环境保护局的组成结构及职责范围,规定了禁止在塞拉利昂从事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如禁止进口有毒或有害废物、禁止进口国际上禁止的化学品或物质、禁止向大气、土壤和水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对于防臭氧层被破坏、对氟氯化合物含量等有相应规定。法案也规定了需申请许可证的活动范围及程序以及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对于违反环保法规的本国单位或个人,将被处以不超过2500万利昂(约合5800美元)的罚款;对外国居民或单位,将被处以不超过1万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监禁,或同时罚款并监禁。
四、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根据塞拉利昂《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塞拉利昂从事以下活动均需向塞拉利昂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并取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1)对可再生资源造成大幅影响(如开垦农田,森林砍伐等);
(2)对农业和渔业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如引进农作物新品种,大范围使用化学药物等);
(3)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如水坝、排水系统、灌溉系统,水池以及各种用水供应等);
(4)公共建设(如道路、桥梁、机场、港口、通信传输线路、输油管道以及铁路等);
(5)工业设施建设(如冶金机械设备、木材加工设备、化学设备、电力设备、水泥设备、提炼厂相关设备、石油设备以及农用化学品相关设备等);
(6)矿业(如矿山开采、办采石场、碎石等);
(7)萃取工业(如盐、泥炭泥煤、油和气的提炼等);
(8)废旧物品的处理和排放(如污水排放、废旧设备处理、废渣填埋、日常生活废物处理以及对有害物质的处理等);
(9)房屋建设、娱乐场地建设、汽修站以及电焊场所建设;
(10)进口二手汽车等。
五、环保评估许可证申请程序
环评时间按照正常程序约为2-3个月,具体如下:
(1)企业提出申请,环保局根据需要进行筛选和审查,需时约两周;
(2)环保局对是否需要进行环评出具审查报告,需时约两周;
(3)环保局需要就环评审查等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需时约一周;
(4)将反馈意见呈递环保局局长审核,需时约两周;
(5)局长将综合意见呈递董事会讨论决定。
环评报告通过后,塞环保局董事会将向申请企业颁发该项目的环评许可证。需要注意的是,环评许可证有效期12个月,到期前需再次向塞环保局申请。环评许可证不可转让,若项目变更所有人,须在2周内通知环保局局长,申请变更所有人。
申报流程中若需要提交补充材料,企业须在3周内完成提交。若企业及时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主动联系催促各环节联系人,则1个月左右即可完成整个流程。环评费用依所经营项目和投资规模而有所不同。塞拉利昂环境保护局(SLEPA)位于塞拉利昂友谊大厦三楼
地址:Brookfields, Freetwon, Sierra Leone
电话:00232-7672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