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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多斯海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0  来源:驻巴巴多斯经商参处
核心提示:巴巴多斯海关负责对从港口、机场或邮局入境的商品进行管理,并根据税率表征收进口关税。

巴巴多斯海关负责对从港口、机场或邮局入境的商品进行管理,并根据税率表征收进口关税。具体职能为: 
(1)代替政府征收关税,保护政府国库收入,根据政府的规定,对有关团体进口的货物实行免税; 
(2)反走私; 
(3)协同卫生部及农业部对有关进口商品检疫; 
(4)对进口及本地生产的酒精饮料征收国内消费税; 
(5)管理岛上的免税店。 
巴巴多斯海关对进口商品的监管有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可协助公司在海关设立保税库,通过加征和调整关税的办法,对倾销和补贴的进口商品实行限制。 
在巴巴多斯进口商品时需要以下单据:发票、产地证明、提货单、装船单据、价值申报单。对于某些商品,还要求提供进口许可证。只要上述单据齐备,在通关代理的协助下,报关手续比较快捷,通常3—5天内可以完成。除滞港费外,海关一般不加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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