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厄瓜多尔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1  来源:驻厄瓜多尔经商参处
核心提示:厄瓜多尔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海关通关程序】海关通关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海关申报

所有进口货物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厄瓜多尔海关申报,可采用电子报关或传统报关方法,填写“一次性有效进口商品申报单”。报关期限为自货物到达前7个工作日至货物抵港后15个工作日。报关时须提交以下文件:

①装船单据或航空公司、邮局等出具的货物提单正本或副本;

②商业发票;

③由厄瓜多尔中央银行授权的银行签发同意的“一次性有效进口商品申报单”原件(厄瓜多尔货币委员会明确规定免除海关申报的进口除外);

④出口国检验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

⑤货物原产地证明(视情况)。

下列情况的进口必须聘请海关代理进行申报:

①公共部门的进口;

②任何特别规定下的进口;

③进口超过2000美元CIF价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商品。

向海关申报并被海关接受后,有关当事人应:

①申明所有申报文件属实;

②海关若对有关申报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申报人应在第一次申报后3个有效工作日内修正申报内容。

(2)放行和提货

经申报和查验,符合海关有关规定,情况正常,已缴纳关税,海关即签章放行。提货应在海关放行通知后的5个有效工作日内进行,否则视为进口人放弃提货。

【进口税税种及税率】

(1)进口税。厄瓜多尔关税标准主要为从价税,对某些特定的农产品石油衍生物进口等特殊情况,也采用从价税和从量税混合征收的方式。海关税率与安第斯共同体关税水平一致,为0%、5%、10%、15%、20%和35%。

自2007年初,本届政府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保护民族工业,已先后数次对原材料、工业原料、部分资本货如成套机械设备等降低或减免关税,对高档消费品和纺织品、服装、鞋帽等产品等消费品则征收特别消费税或提高关税。

(2)海关服务税。包括海关监控税、仓储税、海关化验税、海关检测税、海关看管税等,税率根据进口货物重量计算,数额较少。

(3)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税。适用于除医药以外的任何进口货物,税率以进口到岸价(CIF)完税后的0.5%征收。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