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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投资方式的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3  来源:驻苏丹使馆经商处
核心提示:【绿地投资】目前外资在苏丹投资以直接投资和合资两种方式为主,可以现汇投资、设备投资和技术投资等方式在苏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绿地投资】目前外资在苏丹投资以直接投资和合资两种方式为主,可以现汇投资、设备投资和技术投资等方式在苏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特别规定外国公司或个人不得注册独资贸易公司,只能与当地企业合资且苏方占股在51%以上。

【自然人投资】苏丹允许自然人在当地注册公司、开展投资合作。自然人可直接委托当地律师,到司法部公司注册局注册公司,矿业投资须事先取得矿业部的许可。

【并购】苏丹政府允许外资收购当地企业,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转让或者买卖合同,之后到相关法律部门登记公证即可。但目前直接收购当地资产的情况不多,大多是以楼房等为主,未出现收购股票的案例。目前尚未出现中资企业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

【反垄断】据向苏丹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目前暂无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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