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海关与税务、金融警察合并成一个部门,即“税收海关服务局(Revenue Service)”,2010年3月成为独立法人单位。
自2008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格鲁吉亚《海关税则法》生效,除对农产品和建筑材料征收12%(沥青、水泥砖、纸张、肉和肉制品、冻鸡、牛奶和奶制品、禽蛋、蜂蜜、大部分蔬菜水果、茶叶、糖等)和5%(压制奶酪、花生油等)关税外,格鲁吉亚对90%以上其它进口商品征收零关税。对进口商品征收与本国生产商品税率相同的增值税,目前增值税率18%。对出口商品征收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