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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核心提示: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报送的《关于报送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516号)收悉。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报送的《关于报送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5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运输能力,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同意建设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从既有京九铁路兴国站引出,经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宁都县、石城县,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接入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宁化站,正线长约159公里。同步修建兴国地区疏解线3.3公里。全线共设14个车站,其中新建13个。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6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6‰,加力坡13‰。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850米,双机880米。牵引质量:4000吨。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2006)。

规划运输能力:客车6对/日、货运2400万吨/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98.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97.8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1亿元。

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约69.2亿元。江西省和福建省承担部分工程投资以及各自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股东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省方股份。江西省共出资28亿元,福建省共出资6.5亿元,其余资本金34.7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筹措,使用自有资金等解决(中央资金安排另行研究)。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向莆铁路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建设工期4.5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施本项目与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工程,确保同步建成。

(二)请铁路总公司与沿线地方协商推进铁路场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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