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专家的帮助下,乌克兰能源部于2016年2月底制订了《乌克兰2035能源战略设想》(草案),分析了乌能源行业现状和问题,提出了战略目标、指标、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草案已提交政府审议。现将全文编译出来,供研究乌克兰能源行业发展方向使用。
一、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不断变化的乌克兰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当今国际社会全球化挑战的背景下,乌克兰需要反思并适当调整能源领域的国家政策。
欧盟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及其成员国作为一方,乌克兰作为另一方的联系国协定的贸易部分于2016年1月1生效,这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渴望获得欧洲民族共同体正式成员国的一贯政策。联系国协定为乌克兰的持续改革创造了条件,旨在完成向功能型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并逐步将乌克兰立法向欧盟法律统一。该协定要求我们的政府有义务采取果断措施,加快包括能源在内的市场转型。
俄罗斯的入侵使乌克兰部分领土被临时占领,这极大地影响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安全局势。我们得到的教训是,必须专门深入分析并适当调整国家在能源安全领域的政策。
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最大挑战。似乎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所有国家的共同努力来解决。2015年12月在巴黎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旨在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来减缓气候变化进程。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这实际上是要求改革能源供应体系结构,以减少有机燃料的使用。即使对于我国来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未来的5-10年内并非难题,但乌克兰不应停留在全球国际化进程的边线上观望。完全可以预见的是,环保的要求变得越来越严格,因此能源部门需要大量的投资。
欧洲委员会于2015 年2月公布的两份文件将《能源联盟一揽子计划》视作欧盟政策集中的一次标志性事件。直到最近,欧盟能源政策被理解和视为会员国的特权。建立能源联盟已达成共识,成员国表示愿意协调欧盟内部并相对于非欧盟成员国的能源政策。包括能源政策在内的欧盟成员国政策在日益集中的趋势中变得越来越明显。
油价在2015年末的大幅下降对国际市场产生显著影响。因此,需要透彻分析对乌克兰经济及能源领域可能产生的后果。
城市道路运输电子化的稳定趋势和电动汽车销量提升及其它一些也需要列入的因素都能够预测电力需求的增加。
上述因素需要乌克兰实施能源战略。既然我国目前没有经济发展的中长期预测,我们必须明确乌克兰升级能源战略的根本基础、关键原则及其适用范围。
二、概念实施的目的和理念
考虑到上述情况,乌克兰应谨慎确立能源战略设想。这一概念应揭示思路、概述目的、明确最终目标、设置指引和一般方针。
乌克兰的能源战略必须成为在和平时期和特殊时期都反映能源部门和能源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政策文件。该战略必须将能源部门的目标发展轨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达到一定的目标指标。尤其是,该战略应设想︰
到2020年:乌能源部门向运营和竞争的市场原则方向转型,激发能源和能效企业的节能表现;消除乌克兰能源的垄断性依赖,能源供应路线和来源多元化、正确定位乌克兰在区域市场位置;为最终消费者创造优质服务;到2025年:整合乌能源部门,融入欧盟能源市场和欧洲能源安全体系;在欧洲能源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到2035年:乌能源部门全面参与在欧洲能源市场能源资源的自由流动运作、促进能源产业持续发展的投资和技术并提高自产能源供应;完成能源部门现代化改造。
该战略的实施考虑整体结果,乌燃料与能源综合体的转型需要从一个问题缠身的行业在政府不断地支持和区域一体化的条件下,转变为能够保持长期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的、有竞争力的、高效的部门。
三、乌克兰能源行业现状
经济结构中的能源效率低下以及以能源密集型生产企业为主导等问题,对国家经济竞争力提出了挑战。乌克兰需要通过实施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源、优化生产设施地理位置、实施能源管理体制等手段,解决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企业生产变形、减少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企业的份额。直到现在,提高国家经济能源效率还没有成为优先任务。乌克兰一直坚持其资源富足的固有思维,国家经济政策也不能激发能源高效使用。企业和公众一直期待政府拿出能源成本的一部分,并从实施节能技术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措施中退出。
现有的定价调节机制是能源供应商在公共事业领域通过补助和补贴程序保证现金流入的条件。反之,“基于支出”的税费计价方式将企业可能仅存的一点提高其能源效率的热情也带走了,各种福利和能源价格降低时仍能避免实施节能项目,这都将对国家能源领域政策继续构成严重挑战。这种情况扰乱了各种类型的能源资源和能源来源的市场平衡(竞争),阻止乌克兰生产商改善生产过程的能源效率,从而削弱了国家经济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另一个非常关切的领域是乌克兰能源部门不尽人意的技术状态,固定资产老化并持续恶化、大多数发电设备和能源供应网络都破旧过时、绝大多数发电机组在火电厂已经超过了物理磨损的门槛,亟待现代化改造或更换。核电站大多数的反应堆都接近其使用寿命的极限。乌能源系统的特点是缺乏控制能力,这导致现有设计能力未合理使用及高损失率。乌工业大型火力厂排放的粉尘、硫和氮氧化物数倍于发达国家现行标准。大部分主干输电线和配电基础设施已经制定出其资源需要及现代化改造。公用事业的情况也同样严重。由于不理想的物理条件,网络热传导的损失达到30%。意外扰乱热供应在整个社区变得更加频繁。住房存量条件不理想,建筑保温隔热差,导致热损失大、能耗过大。
总体而言,能源领域所有环节无一例外都需要资本投资。目前,乌能源生产、传输和消费环节的现代化改造正在进行中。这种情况下,必须积极投资于发电和电力消耗设备的升级、在财政和货币调控领域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并实施具体的投资计划。
能源市场改革不彻底为能源行业发展前景造成了严重的挑战。乌目前的市场运作模式,不能为能源行业最迫切的部门建立可靠的融资来源。补贴能源生产商、通过优惠价格交叉补贴消费群体与能源采购不仅降低了节能的动力,也取消了为发展乌能源部门投资的奖励。现有的市场比例失调和垄断使得目前不可能给能源的终端消费者选择供应商的权利。此外,国家没有保护消费者摆脱劣质能源产品和劣质服务提供商的有效制度。为克服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社会保护与能源部门实施市场原则的矛盾,需要完善社会政策。
近年来,能源市场改革的所有尝试均未取得有意义的结果。在成本失衡的状态下,资金仍未到位。电力市场新模型的设想是基于乌克兰法律—《乌克兰电力市场运行原则》,保留现有的补贴和交叉补贴的形式。这些产品类型构成了市场细分风险,新模型刺激生产成本和消费价格增长,从而控制市场竞争发展。根据乌克兰的国际义务,电力市场必须在第三期《能源一揽子计划》法律框架内进行改革。
尽管有一些积极的立法变化,天然气市场的运作仍然是畸形的。特定消费类别价格的持续失衡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通过迫使国有企业提供较低的天然气到户价格以限制其盈利水平,抑制了其提高国内产量的兴趣。在危机时期,这种做法导致政府对市场加强行政管制并限制了私营公司运营,从而破坏乌克兰的投资环境和信任。此外,税费差异补偿机制和特定消费类别补贴机制仍不完善,使天然气和供热公司对提高能效不感兴趣。
石油产品市场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尽管炼油行业有足够的产能,但石油产品市场仍然受到常规危机:技术基础磨损、生产流程陈旧、市场价格不利、炼油深度低、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不佳,这些因素导致2013-2014年乌克兰炼油厂利用率下降到7-10%。乌克兰单个炼油厂无法与邻国的炼油厂竞争,也没有资金进行大规模改造。与此同时,能源政策不透明导致进口石油产品在乌市场份额不断增加。目前,近80%的石油产品由进口供应。
顿巴斯是煤炭行业的核心地区,目前该地区局势迫使调整乌煤炭部门运作关系和原则系统。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州基础设施的破坏以及一些地区生产无烟煤的煤矿关闭使乌濒临失去煤炭行业在保证乌国家能源安全中的主导作用。没有市场经济的转型、私有化、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煤炭市场,煤炭行业的高效几乎是不可能的。
核能的使用符合国民经济需求,平稳运行核能综合体被认为是确保乌适当水平的能源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 与此同时,乌克兰的核能综合体积累了许多问题,对国家的能源安全构成了严重的挑战,主要是:核废料和放射性废料的处置问题、新反应堆的建设问题、淘汰核反应堆的财政储备积累问题等。乌克兰的铀产业和核工业综合体大多只是声称他们的潜力,而所有的政府发展计划都没有兑现这种潜力。
能源行业是乌最大的空气和环境污染源。鉴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努力,去除烟雾中的有害物质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成为乌日益增长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并制定中期计划。政府将不得不更加重视生态清洁技术的开发和实施、生态清洁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发电。
四、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能源领域发展必须基于市场原则并迎合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可以选择能源供应商,因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须是新能源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
由市场定价会激励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升级设备、改变能源消费习惯,有助于为新的动力发电设施增加投资,此外还将恢复公共融资并确保其分配不是支持能源市场特定实体经营,而是落实在那些市场条件下没有吸引力的战略项目。
能源补贴制度改革必须伴随对最脆弱群体的特定目标援助计划。同时,保障低收入家庭必须通过货币机制来激励公众节能减排的态度,增加供应商对其节能效果的责任。必须建立由政府支持的系统,作为改善政府的社会政策的一部分,而不仅是能源部门运作的一部分。
乌能源部门转型必须首先彻底修订能源效率政策。考虑到有限的财力,短期看,能源政策必须着眼于提高在能源、制造业和公共事业的能源效率。政府必须推行新机制来激励企业以提高能源生产与能源消费效率。尤其是,政府需要激励能源管理系统实施、优化发电和制造业等能源消耗系统的性能。仅这两项手段就能够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将降低能源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并降低GDP中的能源强度。
能源服务公司及其能源服务的发展意味着私人投资和综合评估的便利化、能源效率和节能措施的实施与监测,也有着巨大潜力。投资回报将通过能源消耗减少量的定期储蓄的货币化来实现。值得注意的是,节能服务公司、能效与能源保护的发展将为乌克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实施创新技术并激发自身技术发展。乌克兰在减少能源部门对环境的冲击方面的义务是吸引额外的投资。政府制定政策要通过实施过滤工业气体和本地化(收集)并利用碳排放量的新方法鼓励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能源政策的实施在相当程度上将取决于乌投资环境、能源资产的私有化、能源市场去垄断化和透明度。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阶段,能源行业投资还将主要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形式进行。必须立法明确能源行业的国家监管机构的独立地位。监管机构不仅要通过监督、执行、遵守能源市场规则来追求国家利益,也要合理补偿企业在满足消费者对能源和能源资源需求上的支出。建立常规和紧急情况下的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乌克兰必须实施可靠的供应机制,以满足社会在能源交付受阻或能源基础设施受损时的能源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能源运输路线和乌市场能力来源的进一步多元化必须是最优先的能源政策之一。乌克兰需要保证国内能源市场稳定供应并提高我国能源安全以落实所参与实施的欧盟基础设施项目的扩大。技术能力的扩展以及与欧盟国家组织和体制的跨界能源贸易发展,乌克兰不仅将确保电力、天然气、原油和石油产品交付来源和路线的多样化,还要逐步融入欧洲天然气管网联盟(ENTSO-G)和欧洲互联电网(ENTSO-E)。
鉴于风险增长以及乌关键能源基础设施受到威胁,发电设备的战略保护系统需要彻底改进。最终目标应是一个多层次、综合性的、物理安全的系统,能够在和平时期和特殊时期预防威胁并提供可靠的安全设施,也必须鼓励商业企业参与该系统的建立和运营。
该战略还必须包括旨在实现该战略目标管理决策的原则。特别是,这些决策必须要:确保乌克兰能源领域的立法和监管框架靠拢欧盟法律的原则和规定;避免任何可能使能源市场竞争变得复杂、阻碍提高能源效率和阻碍实施低碳技术的活动;在采用规范性文件时,尽量减少对能源市场运作原则的影响;促进旨在实施本战略的自愿缔结协议的商业倡议发展。
五、预期结果
该战略必须成为国家能源政策的主要文件,列明乌克兰能源行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机制。该战略的目的是为了在燃料和能源的社会和经济需求方面满足在技术上安全可靠、经济上高效、生态上可以接受的方式,以保证改善社会重要活动和满足国家能源安全的要求的条件。
乌能源部门必须根据本战略来实现的目标,这一目标要保证:保护消费者利益并促进在能源市场基本的选择权利;对经济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技术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能源供应系统性能的经济效益;有效利用能源资源;能源部门对环境和气候的影响要有生态可接受性;针对现有的和潜在的、外部和内部的威胁,政府要有能力制定和实施保护能源领域国家利益的政策。
该战略定量和定性目标的指标必须考虑到,要从乌克兰的国际义务和有关乌克兰的长期可持续经济发展的便利化要求出发。具体而言,2035年前的目标指标应包括如下:发电结构;乌克兰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强度;对垄断供应商的依赖;乌克兰能源体系机制和耗电量、发电能力的统一(要有足够有效的调节能力);乌克兰的人均供热量与机制的统一;乌克兰与欧盟电力和天然气市场(乌克兰-欧盟跨境传输网络)的统一;能源安全的国际标准与国家能源储备统一程度。能源部门的一些目标指标,及其用于开发能源战略的研究标的的初步预测值,见附件。
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分阶段进行。该战略的分阶段实施将对其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迅速作出改变并引入公共管理的必要机制,以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战略实施阶段:
(一)改革阶段(2016-2020年)
该阶段目标是改变能源行业管理方法,尤其是完成企业私有化和能源市场改革,清理能源行业间接支付系统。增强地方政府对社会重要活动的责任,在市场定价原则的基础上使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转变为直接合同关系。
2020年前的优先任务:创造法律和技术条件,维护消费者选择能源供应商的权利;在乌克兰法律中引入最好的国际惯例,维护消费者在能源市场上的权利;建立有效的制度,保护家用电、家用气消费者的权利,并保证该机制的有效运转;取消对某些消费群体的“优惠”价格,遵循对所有用户群统一定价的原则,采取优先措施,维护消费者获得优质能源供应的权利;完成能源领域的私有化和(或)公司化,明确与能源有关的各公共机构的权力和任务;完善乌克兰能源市场治理的立法和调控体系,加强国家能源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在本国法律中实施欧盟第三期《能源一揽子计划》及其他规定、指令;实行能源利用综合核算;能源领域所有国有企业实现符合国际标准的企业管理;改革采掘业管理法律框架,创造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初步完成乌克兰能源(电力、天然气运输)系统同欧盟能源系统的统一;能源供应路线和来源多元化,以加强乌克兰能源安全;按照国际能源署对成员国的“非保留义务”的要求,初步建立紧急能源供应体系,满足国家在特殊时期的需要;建立为国有公司提供支持的机制,支持他们参与旨在提高乌克兰能源效率、增强能源安全的欧洲项目;着手建立国内排放贸易市场,使其成为为节能和减少污染项目融资的市场工具;进行能源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改造,尤其是建立经济奖励制度;在国家层面鼓励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站、充电站)发展;制定和实施乌克兰的能源外交战略,协调开展对外能源政策的公共机构的活动。
前述任务将有助于能源提供商与消费者建立新型关系,明确界定能源行业参与各方的责任,帮助他们判断投资机会。同时,将强化发电设施拥有者对其生产效率的责任意识,激发企业和公共机构对提高能源效率的兴趣,从而为能源领域创新发展创造新机遇。
(二)现代化和企业发展阶段(2021-2025年)
第二阶段的目标包括:能源领域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市场模式的能源领域经济和金融监管系统,提升企业文化,提高企业运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工具和资源为乌克兰能源市场服务的能力。
该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将乌克兰统一能源系统接入欧洲互联电网(ENTSO-E),实现乌克兰天然气运输系统与欧洲天然气管网联盟(ENTSO-G)一体化;改善能源领域税收体系,为企业运营提供平等的条件,借助改革阶段(上一阶段)的成果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能源行业更新固定资产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支持;建立国内排放交易市场,使其成为节能和降低污染的项目融资的市场工具;建立机制,奖励有前景的科研项目,发展新的、高效的技术和设备,并使其投入生产;建立需求管理制度;建立体系,支持国家能源公司从事执行旨在加强乌克兰的能源安全的欧洲项目;按照国际能源署对成员国的“非保留义务”的要求,建成紧急能源供应系统,满足国家在特殊时期的需要;完成在国家层面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站、充电站)发展的鼓励;着手建立一套支持有前景科研项目的体系,将科研机构和能源领域企业潜力结合起来,制定和实施新能源技术试点项目。
这一阶段的完成,必须为能源领域在竞争条件下的创新发展打下基础。企业文化的提升将为能源行业发展的大型创新项目、保障能源公司持续发展开辟一条新路。
(三)全面集成和创新阶段(2026-2035年)
该阶段,乌克兰必须在单一欧洲能源市场的框架下全面完成能源行业国际合作体系整合。该阶段的关键目标在于,在环保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完成能源安全体系建设。
这一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通过修改能源消耗目标水平和生态参数的机制,对能源领域的技术和设备效率设定严格要求;充分保护消费者获得优质能源供应的权利;建成支持有前景科研项目的机制。开发并实施新能源技术试点项目;在国内排放市场建成之后,分析和调整在节能降耗方面投资项目的机制;帮助本国能源企业在海外市场的运行,帮助其实施有助于加强乌克兰能源安全的项目;实现乌克兰与欧洲能源安全体系完全融合;研究可能的方法以实现新的电力积蓄技术,实现乌克兰电网系统的平衡;建成支持有前景科研项目的机制,将研究所和其他能源企业的潜力结合起来,开发并实施新能源技术试点项目。
完成这一阶段,必须实现促进能源工业的创新,为能源行业长期稳定发展建立基础。要建立新的公私关系体系,为吸引企业参与解决国家能源安全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制度性基础,支持本国企业参与海外市场竞争。
为协调每个战略实施阶段相关各方的行动,需要制定行动计划,详细确定能源政策优先方向。涉及具体项目实施的活动将与现有的规划系统及对乌克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相协调,在能源产业以及整体经济特定目的发展计划的框架下进行。这些计划将在考虑国家政治经济情况的基础上为能源领域发展提供组织和资源支持。
这些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应该相互协调,以保证乌克兰集中力量成功实现这些战略。项目实现的结果将通过本战略所列出的指标进行评估。(见附件)
1.能源领域产业优先发展方向
该战略目标将根据已批准的能源市场运行模式和规则,通过实施能源领域特定产业的具体发展项目来实现。基于乌克兰经济和社会状况以及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对能源领域特定产业发展做出的展望,必须要考虑实现该战略整体目标,履行我国的国际义务,尽量减轻能源领域终端消费者经济负担。
当前对乌克兰经济社会发展的展望寄望于通过在该领域的大型投资计划,对国民经济基础技术进行革新。同时,经济发展展望是建立在内需可以被充分利用以实现这些目标前提下做出的,这塑造了国民经济中炼钢、建筑、运输和能源部门的应用前景。与此同时,乌克兰应履行国际义务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国民经济和能源部门进行创新改造,扩大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国民经济能耗和对环境的压力。
这些目标需要通过实现能源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来实现,为达成预期目标所需的行动、时间表、投资将在战略实施相关计划中阐明,这取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能源市场能够给企业提供的能源、科技和投资资源。
发电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以优化基础设施、增加可再生能源产品份额为目标。电力传输网络的发展必须成为关键,要减少变压次数,使高压电网更接近消费者,通过建立“智能电网”,建好分配网络,提高能源系统的灵活性,满足双向电力输送需求。热电产业的发展将取决于国内煤炭、天然气的储量和价格以及使用生物能、沼气等可替代能源以及其他种类能源科技的发展。同时,降低能源行业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求对热发电厂进行大规模现代化改造,从而相应地将煤电站总发电量稳定在现有水平。这要求大量投资用来升级发电厂。在战略实施期间,部分现有热电站的发电设备将被新的模块替代,这些新模块将可用于使用替代燃料,且符合欧洲污染排放标准。剩余模块必须进行现代化改造,装备有必要设备以保证符合环保要求。电力输送主干线和分支网络也需要进行大规模更新,因此,这些输电网络的拥有者(实施企业发展项目)以及国家(实施乌克兰电网实现与欧洲电网一体化的项目)也都需要大量投资。
对核能领域2035年以前发展的预测建立在核电保持在发电总量50%的预测的基础上,2025年前计划需要增强现有反应堆的可操作性和建设新的反应堆。乌克兰核工业联合体发展必须的目标应为实现锆生产技术、实现国内核燃料生产(无铀浓缩阶段),逐步建立铀萃取工业以满足100%国内需求,发展利用乏核燃料和核垃圾的基础设施。与此同时,从能源安全的角度,需要实现核燃料供应及核技术多元化。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生产行动计划》(内阁No 902-r of 01.10.2014),该战略必须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在2020年达到11%,2013年能达到20%。预计发电部门中,固体生物质燃料和沼气的增长最快。
与此同时,为确保发电系统补偿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的波动,战略应立足于热电站和水电站,对现有的新循环能源电厂进行更新或建设新的电厂,通过在乌克兰电网中使用先进的频率控制系统,对水蓄能电站、蒸汽电站、燃气电站进行改造。籍此,消费者直接消耗的循环能源不会因为能源系统的局限性停止增长。从而为可再生能源在地区层次发展创造前景。
水电预计将在乌克兰电网内实现持续增长,该领域的附加潜力可以通过鼓励小微水电发展实现。
乌克兰油气发展战略目标的确定需要进行深入研究。根据乌克兰法律,开采资源需要获得许可,因此开采资源或者勘探资源开采量是开采企业的唯一职责。鉴于此,宜修改监管规则,解除对开采企业从事经营的限制,资助他们开展地质勘探,改善资源基础。此外,还需要建立一套机制,鼓励投资,运用科技增加开采量。
据初步预测,乌克兰有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通过利用非常规资源增加气产量,我国完全有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并可能在2035年实现天然气出口。
天然气市场自由化及融入欧洲天然气市场,必须确保进出口活动在上述方向运输的可靠性。如果乌克兰拥有大型地下储气设施,乌克兰与欧洲系统联网将使乌克兰成为欧洲天然气市场有影响力的参与者。
乌克兰在增加石油产量方面也有潜力,但无法仅依靠国内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石油和石油制品的需求。因此,为实现石油产品可靠稳定供应,乌克兰需要尽可能地实现此类产品来源和运输线路的多元化。宜对一家石油生产企业进行战略投资或者对至少一座炼油厂进行现代化改造。
煤炭工业的发展将直接取决于东乌克兰局势的发展,恢复煤炭生产并利用最新技术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可能很快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改革目标。同时,煤炭产业有望在近期实现取消补贴和财政补助,完全在市场框架下运行。
可以预测,从短期或中期看,燃电和核电仍将继续在乌克兰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鉴于国家煤炭储量,该行业将继续在保证国家能源安全中发挥关键作用。同时,交通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发展,增加该国的煤炭出口和进口的潜力,以维持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乌克兰生产者进入外国市场。
在执行国家政策时,提高能源效率必须被放到最优先的位置。实现对电力传输过程中的损耗进行监控以及市场定价后,工业企业将对合理使用能源产生更大兴趣。100%以能源消耗记账,帮助公众在公共部门(即公寓类建筑)控制和调节能耗,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废止“基于支出”的税费计算方法、改善能源市场调节相关法律框架、加强竞争将迫使企业在生产和出售能源的过程中提高使用效率。此外,生产、运输、供应活动的分离也有助于提高热供应领域能效。
以下因素在实现节能潜力中将发挥重大作用: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化,修订能源消耗标准,确定制造业能效指数,对建筑物能耗情况进行认证,通过发展能源服务公司市场提供有效工具将节省下来的能源货币化。
乌克兰的能源政策必须包含整体的能效目标、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创建综合激励和管制措施,包括完善税制(通过引入碳排放税)。它会鼓励消费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创建一个额外的能源效率项目融资来源。此外,基于对消费者的最小的经济负担的原则,建立国内碳排放市场将促进能源部门实施现代化改造项目。
提高热利用效率、减少供热管网和建筑物的热损失以及应用最新的供热技术必须成为供热系统发展的重点。同时,基于每种能量来源,根据不同的能源生产成本形成热电生产结构。
在供热领域,可再生能源的份额预计将大幅增加。中期看,使用生物燃料将高速增长,首先是为加强乌克兰能源安全对生物燃料的使用。将优先考虑最节能的解决方案,特别是热电联产(电和热同时生产)、第二代生物燃料的生产以及发展甲烷(生物净化沼气)的生产和使用。
更广泛地使用生物能源作为燃料,应在地方一级作为能源供应的去集权化项目实施的一部分。我们预见到以下技术和条件的改善:生物甲烷生产设施的技术和结构、将上述设施与地方天然气供应系统连接。
考虑到可能进行的供热(适当的可行性研究)去集权化以及政治、行政和国家内部预算改革的实施,地方公共部门在支持重要活动有效性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将增长。地方当局将获得更多的权力和机会,为公共事业争取投资。同时,供热领域中,一个支持并管理企业运营能效的适当的立法和监管框架制度将在国家一级发展。
2.最后条款
能源战略必须指定合格的公共机构负责其实施。
能源战略必须制定实施状态监管评价机制以及修订和更新本战略的机制。
能源战略要包含本战略实施的融资金额预估。
五、财政、物资和人力资源数量
2035年前开发乌能源战略不再要求额外的财政和其他物资。
Annex
Target indicators characterizing the state of energy sector, to be set out in the Energy Strategy
能源战略中涉及的能源领域目标指标
Share of maneuvering capacity in the total rated electric power generating capacity, % 机动量占总发电能力份额,百分比 |
2013 8.6 |
2020 12 |
2025 14 |
2030 16 |
2035 18 |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proves that to successfully solve the problem of balancing electricity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during peak load hours, the share of maneuvering capacity must be approximately 20% of the total rated capacity.
System Average Interruption Duration Index (SAIDI), minutes per year 系统平均停电时间,分钟/年 |
2013 527 |
2020 400 |
2025 300 |
2030 200 |
2035 100 |
This indicator is designated by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State Regulation of Energy and Public Utilities to determine quality of electricity supply
Remaining service life of energy sector’s fixed assets, % 能源领域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百分比 |
2013 20 |
2020 30 |
2025 50 |
2030 60 |
2035 80 |
As of 2013, the rate of fixed assets’ wear exceeded 80%. Therefore, this indicator is calculated as: 100-80=20. Other figures represent forecasted renovation of fixed assets.
Energy intensity of gross domestic product (tons of oil equivalent per 1000$ of GDP based on purchasing power parity) 国内生产总值中的能源强度(吨/GDP基于购买力平价的每1000美元所耗油当量) |
2013 0.34 |
2020 0.27 |
2025 0.23 |
2030 0.20 |
2035 0.17 |
Target dynamics of reducing gross domestic product’s energy intensity to achieve indicators of countries with similar structure of economy. The values of this indicator for the period until 2020 were determined based on Ukraine’s obligations to the Energy Community.
Electricity loss in distribution networks, % 配电网中的电力损失,百分比 |
2013 12 |
2020 11 |
2025 10 |
2030 9 |
2035 8 |
Target dynamics of reducing electricity loss in distribution networks to achieve indicators of European countries.
Share of heat generation capacity compliant with European Union’s emission requirements, % 热电容量符合欧盟的排放要求的份额,百分比 |
2013
|
2020 >30 |
2025 >60 |
2030 >90 |
2035 100 |
Target dynamics of modernizing thermal power stations to reduce emissions according to obligations of Energy Community member states.
The 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 by market types (applies to markets not classified as natural monopolies) 市场类型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适用于不属于自然垄断的市场) |
2013 <3200 |
2020 <3200 |
2025 <2600 |
2030 <2200 |
2035 <1800 |
A generally accepted indicator to determine market monopolization le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