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梧州机场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发改交通报[2016]394号)和《关于梧州机场迁建工程项目资金有关情况的报告》(桂发改交通报[2016]4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机场运行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满足当地航空运输发展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梧州机场迁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7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60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新建8000平方米的航站楼、5个机位的站坪、598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用房;新建1座塔台和7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通信、气象、消防救援、供电、给排水、供热、供冷、供气、供油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约16.82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43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4.86亿元,你区安排财政性资金2.94亿元,其余6.59亿元由梧州市用原梧州长洲岛机场土地出让资金和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梧州西江机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场周边土地规划控制,严格保护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
(二)机场建设应体现节能和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三)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