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越南实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2016-2018年进口关税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7  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
核心提示:据越南《越南新闻》9月19日消息,越南政府9月1日颁布第129/2016/ND-CP号法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2016-2018年进口关税方案。

越南《越南新闻》9月19日消息,越南政府9月1日颁布第129/2016/ND-CP号法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2016-2018年进口关税方案。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SEAN Tradein Goods Agreement, 简称“ATIGA”)成员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越南。来自ATIGA成员国直接对越出口货物适用该进口关税方案。

2009年2月,相关成员在泰国签署ATIGA,协定于2010年5月生效,旨在取消关税以促进东南亚各国贸易发展,共同消除非关税壁垒,提高区域内海关协作水平,协调盟内成员政策。

越财政部称,协定参加方一致同意以下减税路线图:

-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2010年取消绝大部分税目进口关税;

-柬埔寨、老挝、缅甸及越南:2015年取消90%税目关税,2018年取消97%税目关税。

到2014年,越南已将6900个税号产品(税目占比72%)关税税率降至零,2015年新增零税率税目1700个。到2018年剩余近700个税目税率削减到零,剩余税目多为“敏感类产品”,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植物油、冰箱、空调及奶制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