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
吉布提当地税收有个人税三种(福利税、所得税和爱国税),公司税三种(地亩税、营业税(承包营业税、进口营业税)和利润税),还有国内消费税、印花税和建设税等。其中个人三种税为每月7-10日缴纳,地亩税为当年一次交清,时间为四季度。承包营业税和进口营业税分为预交和清缴两次。预缴金额为上年度营业额和进口额的80%为基数计算值,清缴为下一年度计算值。利润税有两种可能,一为亏损时按营业额的1%计征,二为盈利时按利润的25%计征。
1、福利税:按应付工资的19.7%计收,其中个人负担4%,公司负担15.7%。
2、所得税:按如下定额累计征收,25000吉朗/月以下收入者不征所得税。
收入水平(吉朗/月) |
征收比例(%) |
25000-30000 |
2 |
30000-100000 |
6 |
100000-200000 |
10 |
200000-400000 |
14 |
400000-600000 |
19 |
400000-600000 |
25 |
800000以上 |
32 |
3、爱国税:月收入在60000吉朗以下者不收,超过60000吉朗的按8%计收。
4、营业税:营业税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承包营业税,二是进口营业税。吉布提税务局一般在8月初发出交税通知,并注上税务局计算的税额,纳税期限为8月31日至10月31日。逾期者被罚款,罚款额为应交款的10%。计算方法:
(1)承包营业税由以下几项组成:
①固定税A(分七档)
营业额(万吉朗) |
缴税额(万吉朗) |
低于1000 |
3 |
1000-2500 |
5 |
2500-5000 |
10 |
5000-10000 |
20 |
10000-20000 |
30 |
20000-30000 |
40 |
30000以上 |
50 |
②可变税B
按公司年度营业额1%计征。
③比例税C
C=(A+B)×20%
BN=A+B+C(BN为国家预算费用)
CC=BN×7%(CC为工商所费用)
承包营业税总额=BN+CC
①固定税A(分为7档)
营业额(万吉朗) |
缴税额(万吉朗) |
低于2500 |
30 |
2500-5000 |
40 |
5000-10000 |
60 |
10000-30000 |
80 |
30000-50000 |
120 |
50000-100000 |
130 |
100000以上 |
150 |
②可变税B
按年度进口总额的1.2%计征。
注:进口总额为到岸价+各种港口及海关税费。
③比例税C
C=(A+B)×20%
BN=A+B+C(BN为国家预算费用)
CC=BN×7%(CC为工商所费用)
进口营业税总额=BN+CC
当年8月至10月之间交纳的该税款是年度预交税款。由于当年度的营业额和进口总额无法计算,所以税务局以去年的营业额×80%作基数计算承包营业税中的可变税,以去年进口总额×80%作基数计算进口营业税中的可变税。
5、地亩税:吉布提地亩税的计算是根据年租金的6%求出纳税基数,再按纳税基数分别计算地亩税和垃圾税,计算方法为:
纳税基数的计算:
纳税基数=租金×6%
计算税额:
(1)地亩税A=纳税基数×80%×21%
(2)垃圾税B=纳税基数×4.5%
地亩税总额=A+B
【利润税】
(1)亏损时按当年营业额的1%计征;
(2)盈利时按当年利润的25%计征。
6、国内消费税(TIC):按吉布提法律规定,所有在本地消费的商品都要交纳国内消费税,按商品的种类不同,国内消费税分别为商品价格的8%、20%和33%。
(1)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牲畜、食品、糖、水果、蔬菜、奶粉、和药品等税率为8%;
(2)半成品,如肉类、鱼类、奶和奶制品,服装、鞋帽和建筑材料等税率为20%;
(3)其他商品税率为33%。
(4)开发区内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税率为15%。
(5)下列商品免国内消费税:
①面粉、发酵粉和食品添加剂;
②发出或未发出的银行单据;
③制币用的黄金;
④其他法定货币;
⑤电视节目单;
⑥外商除制造润滑剂、燃料油、神经制剂和产品备件的投资项目为执行项目所进口的商品;
⑦从有减免税协议国家进口的商品可以批准减免税;
⑧从2000年10月起,自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成员国进口的商品100%免税。
7、附加税:下列商品除基本税率外,要征收附加税:
(1)原油产品:
标准汽油和高级汽油:49.50DF/升
柴油:6DF/升
润滑剂、润滑油和刹车油:100DF/公斤
对进口烟草产品申报价值的54%征收附加税
(3)香水
含酒精的盥洗室喷香剂:300DF/升
含酒精的香水:2500DF/升
(4)酒类
葡萄酒:100DF/升
苦艾酒及类似酒类:按CAF价加运费的160%计征
白酒:4700DF/升
(5)其他
矿泉水:14DF/升
酸奶及类似饮料:160DF/公斤
果汁、蔬菜汁及不含酒精和兴奋剂的香精饮料:160DF/公斤
卡特草:850DF/公斤
8、印花税:500DF
9、建设税:按建设项目合同额的0.3%计征。
10、增值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开始实行时会有一个增值税和国内消费税并行的过渡期,过渡期的长短暂时无法确定,但最终将完全取代国内消费税。过渡期内现行国内消费税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增值税实行统一税率:正常税率7%和零税率。为了不增加人民生活负担,对于大米、面粉、糖、食用油、奶粉、学生书本、煤油、初级电费、某些医疗卫生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