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提投资法规》
吉布提财政部和国家投资促进局(ANPI),主管国内外投资。财政部负责贸易、中小企业、手工业、旅游业和规划的部长级代表阿卜迪·埃勒米·阿什基尔(AbdiElmi Achkir)为主管领导,投资促进局局长为马赫迪·达拉尔·奥布西耶(MahdiDarar Obsieh)。
(一)投资行业的规定
吉布提关于投资行业的规定如下:
【禁止的行业】没有禁止的行业。
【限制的行业】保险业、运输物流业必须与当地人合作投资。
【鼓励的行业】以下是吉布提《投资法》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条件的领域:开发、处理和加工以动植物为原料的产品;近、远海捕捞,海产品的处理、冷冻、加工和储存;矿山开发,矿产品及金属产品的加工和处理;研究、开发、储存各种能源,提炼燃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制造、加工和包装;建立和经营电力、电子、化学及造船工业;建造、保养和修理运输船舶或渔船;有关港口或机场业务;海、路、空运输业;以推动新的投资为目的的银行、信贷及担保业务;建立、装备和开发以旨在发展旅游及手工业为目的的机构(旅游、娱乐业和旅馆业等);提供咨询,工程设计和信息资料处理服务。
投资方式比较灵活,没有限制。可以自己创建全资外资公司,也可以对现有吉布提企业进行购买或参股。《投资法》给予的优惠待遇主要根据投资额和为当地创造多少个就业岗位。
吉布提的司法体系,基本照搬法国大陆法体系,在现代社会商业活动法律法规方面还很不完善,尚无外资并购审查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大规模的并购活动主要有:迪拜世界港口管理公司集团于2009年购买了即将新建的多哈雷集装箱码头33.3%的股份,和中国招商国际于2013年并购了吉布提港口公司的部分股份。对水、电、电信等吉布提政府始终维持独家经营的垄断局面。
吉布提外资并购的操作流程很简单,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全面监督和参与下由吉布提国有公司与可能的外国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达成协议后由政府内阁会议作出决议,再由议会审核通过。吉布提没有这方面的专业咨询机构。
到目前为止,涉及中资企业的,只有招商国际进行了一宗并购业务,其他尚无这方面的交易信息,也没有中资企业在当地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