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对外贸易政策】牙买加对外贸易政策的总体目标是增加生产和扩大出口。牙买加给予所有贸易伙伴最惠国待遇。
1、《国家出口战略》
2009年11月牙买加政府出台了《国家出口战略》(NES),明确了八大优先领域,包括农产品加工(食品和饮料)、水产养殖、咖啡、教育、文娱、信息和通信技术、时装、矿物和矿产资源等。国家出口战略还设立了三大目标:一是提高出口对GDP的贡献值,从目前的五分之一增至三分之一;二是增加出口行业对就业的贡献,从而提高边缘化群体的生活水平;三是实现更多的出口行业多样化。
2、贸易措施
关税和其他税费仍然是牙买加主要的贸易政策工具。政府中央财政收入的较大比例来自关税和其他进口税费,占总税收收入的27%-28%。在加共体共同外部关税框架下,2010年牙买加平均最惠国关税为9.4%,而2004年为8.6%,关税上调主要集中在奢侈品领域。对农产品的保护高于工业产品,关税结构逐步递升。所有进入牙买加的商品均需缴纳基本印花税,部分商品还需付额外印花税。牙买加部分进口商品需要进口许可证。牙买加对出口商品没有关税限制,有鼓励措施。
目前,牙买加出口产品,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尚未完全达到国际质量标准。牙买加根据国际标准(ISO及食品法典)制订了348项国内标准。
随着近几年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牙买加对商品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管理已逐步放宽。目前仅对汽车、影响环保和人身健康的有关产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根据双边协议对出口产品进行配额管理。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管理工作主要由牙买加工业、投资和商业部下属的贸易委员会负责。
【禁止进口的商品种类】牙买加禁止下列商品的进口:用于比赛的狗及其装备;含有美沙酮和复合物的片剂;来自中国和泰国的某些品牌的蜡笔;《海关法》和《疾病法》植物保护规定禁止进口的所有商品;根据《1919年炭疽病预防法令》,所有被禁止进入英国的产品;《动物疾病条例》和《进口法》禁止的动物及动物的躯体;枪支和弹药(除非有总督的批准);鸦片和危险药品;白兰地、杜松子酒、威士忌、香精(由部长批准的除外);朗姆酒着色溶液;烈酒和葡萄酒,除非是特别进口的由木桶或起码可装9加仑的其它容器盛装的;下流、淫秽的印刷品(绘画、图片、书籍)、电影等;伪造的硬币;伪造的邮票及票据;蔗糖(有许可证除外)。
受进口许可证限制的产品主要有42种:主要包括固体牛奶、乳品;制造香水和药品所使用的其他植物,如大麻和可可叶;大麻树脂;蔬菜汁、液;氢气;稀有气体;硫酸;烟花等。
【出口管理】受出口许可证限制的产品主要有:枪支弹药,鳄鱼,鳄鱼蛋,鸟蛋,古董家具,金条和黄金制成品或半成品(包括首饰),矿石和金属(包括铝矾土、铝氧土、石膏),古画,牙买加胡椒,血浆,糖,木材,石油制品,汽车,活畜,首饰,贝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