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框架
规定投资优惠政策的主要法律文件包括1997年第92号《促进直接投资政府紧急法令》、2008年6月出台的《促进投资政府紧急法令》、2014年第807号《关于设立鼓励对经济领域有重要影响投资国家援助计划的政府决定》以及2014年第332号《关于设立鼓励创造工作岗位促进地区发展投资国家援助计划的政府决定》。有关鼓励措施遵循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非歧视性待遇原则,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相关优惠政策对内外资企业同等适用。
【受益主体】希望享受投资优惠的外国及本国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促进地区发展;保护环境;提高能效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研发、创新以及高技术投资;增加就业及对员工进行培训;支持政府经济社会政策的相关领域等。
【欧盟资金】2014-2020年间,罗马尼亚将可总共获得约400亿欧元的欧盟资金,其中215亿欧元为结构性和凝聚资金,195亿欧元为共同农业政策资金,主要通过大型基础设施、地区发展、人力资源、竞争能力、行政能力、技术援助、农业补贴、农村发展和渔业九个计划实施。在罗设立的本国和外国公司均可根据所在行业和地区情况申请使用相应资金。
【税收优惠】罗马尼亚入盟后,对国税税收优惠进行了清理,只有经济特区或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方可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国家资助成为投资者可享受的投资优惠的主要形式。地方政府可根据需要对工业园区内投资者减免征收部分税种,主要是指建筑物税、土地税、建筑许可税和交通工具税等,减免程度和期限由地方根据 2013年第186号《关于工业园区设立和运营的法律》以及2013年9月24日地区发展和公共行政部《关于批准向在工业园区内投资提供支持措施条件的第2980号部令》确定。
【国家财政资助】罗政府将主要以国家资助形式向投资者提供优惠,对购买有形和无形资产提供无偿补助。具体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领域、投资额、目的、可行性、期限以及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等标准确定,对欠发达以及失业率较高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更大,其中布加勒斯特补贴比例为15%,伊尔福夫省和西部地区为35%,其余地区为50%。第807号政府决定旨在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进行国家补贴,通过政府资金扶持推动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2014-2020年补贴总额为27亿列伊,约合6亿欧元,平均每年补贴金额4.5亿列伊,约合1亿欧元,申请企业的投资额需达到1000万欧元以上。第332号政府决定旨在通过政府资金扶持,鼓励企业进行投资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地区经济发展。2014-2020年补贴总额为27亿列伊,约合6亿欧元,平均每年补贴金额4.5亿列伊,约合1亿欧元,申请企业需创造至少10个工作岗位且在获得补贴后保留3年以上,预计将惠及1700家企业。
【其他鼓励措施】罗政府采取的鼓励投资的其他措施还包括:(1)雇用45岁以上者、单身父/母或年轻毕业生免缴一年失业保险金;(2)雇用3年内退休者,每月可获500列伊补贴;(3)雇用残疾人可获每月500列伊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4)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利率补贴及国家担保;(5)为年轻企业家创业提供最高1万欧元补贴、贷款担保以及免缴雇主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外商投资农业、建筑业或进行自然资源开发三年免缴利润税,投资银行业、保险、旅游和商业两年免缴利润税。
二、 行业鼓励政策
罗法律确定的可给予优惠的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加工工业;供电、供气、供暖和空调业;供水、清洁、垃圾回收及有毒物质无害化处理;电信及信息服务业;职业培训、科技创新及研发活动;行政及其相关服务;环保项目。罗政府从2004年起即对IT行业采取了税收优惠政策,免征14个专业的程序员和软件工程师的个人所得税,还拟采取其他措施鼓励IT行业发展。此外罗还拟对在科研院所、大学或企业从事应用研究和开发的研究人员和大学老师免征所得税
三、地区鼓励政策
罗马尼亚地方政府自主决策权较大,很多优惠政策均由县议会确定。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不同,各个地方提供优惠措施也不同,首都及其周边以及西部发达县区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而东北和南部等相对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则相对较多,力度相对较大。罗地方对投资的鼓励措施主要体现包括:减征、免征或缓征地产税等地方税种;向投资者提供优惠的土地价格;提供各类投资信息,以及改善相关基础设施等。
根据地区失业率与全国失业率的比率关系,罗马尼亚政府先后宣布了14个县中的35个地理区域为贫苦地区,共包括152个市镇,约127万人(占总人口的5.6%)。罗政府在《2014-2020年国家农村发展计划》中制定了专门的资助和脱贫计划,向农民和农场主提供支持。
【对贫困地区投资的优惠政策】为了缓解贫困地区的严重失业现象和鼓励国内外的投资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罗政府颁布了以下对贫困地区投资的优惠政策:(1)为实现自己在这一地区的生产所必须进口的原材料、部件免征关税;(2)改变原有用途或旨在实现投资所占用的农田免征相关税费;(3)政府每年从年度特别发展基金中提取部分专款用于该地区经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支持设立非农企业,对新创企业购买的机械设备予以补贴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 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工业园】罗法律对工业园区的定义是:由持有“工业园区”称谓的企业管理,区内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工业生产和服务、科研成果或技术研发使用等经济活动,实施特殊优惠措施,以发挥地区人力和物质潜力的特定区域。2013年,罗议会通过了《关于工业园区设立和运营的第186号法律》。申请“工业园区”称谓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一)园区管理方需作为罗马尼亚或外国法人在罗商业注册部门依法注册;
(二)园区管理方不能处于无清偿能力或相关预防性措施状态;
(三)园区管理方不得有任何向国家预算缴纳的逾期未付的债务或欠款;
(四)园区所在的土地具有可行性,具体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土地为创始人、园区管理方或入园企业所有、特许经营或管理/使用;
2、可通往欧洲公路、国家公路、县级公路或城市环城路;
3、土地区块完整,被运输路网分隔的除外,面积至少达到5公顷;
4、未有受到法定义务、私有产权分割、抵押、保障性措施或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影响等情况,但法律规定的通行要求以及园区管理方为偿还银行贷款的借款担保,为维护、发展或对园区基础设施实施技术改造需要融资担保而向欧盟成员国贷款机构进行的抵押除外。。
2013年第186号法律及地区发展和公共行政部2013年第2980号部令规定了可以向园区管理方以及入园企业提供的优惠措施,其中第186号法律规定的措施包括::
(一)对园区内土地改变用途或农用地改为非农用地免征税收;
(二)对园区内土地免征税法规定的土地税;
(三)对作为园区基础设施组成部分的建筑物免征建筑物税;
(四)经地方公共部门批准,可以免除应对地方政府预算缴纳的税收,如发放城市规划证书、作为园区基础设施组成部分土地和建筑物的建设或拆除许可等;
(五)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可以给予的其他便利。
第2980号部令规定的措施包括:
(一)农业和乡村发展部、国家地籍和不动产署以及地方政府可以依据2013年第186号法律规定的税费优惠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提供为期三个财政年度的微量援助,其中交通运输类企业最高额度为折合10万欧元的列伊,其余类型企业为折合20万欧元的列伊,但渔业和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初级种植业、农产品代加工和销售以及煤炭企业除外,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活动在工业园区内;
2、开展经济活动;
3、未获得连续三个财政年度的微量援助或援助总额未超过法定上限;
4、提供列明合理性开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
5、未进入欧委会有关指令确定的“经营困难企业”名单;
6、未有已获得援助或补贴被强制收回的记录。
(二)农业和乡村发展部、国家地籍和不动产署以及地方政府可以依据2013年第186号法律规定的税费优惠形式,向符合条件、拟进行原始投资的园区企业提供地区性国家援助,用于购买与项目相关的土地、建筑物、设备等资产,中小企业还可用于购买技术转移等非资产费用。有关投资必须在欧盟批准的可给予地区性国家援助的地区进行,援助强度(援助金额和合理性开支的比例)不得超过有关上限,布加勒斯特-伊尔福夫地区为40%,其他地区为50%,除交通运输类企业外,援助强度可对小微企业上浮20%,中型企业上浮10%。获得援助的大企业的投资必须至少维持5年,中小企业至少3年。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活动在工业园区内;
2、开展经济活动;
3、拟在园区内进行原始投资并提供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及对地区发展贡献的证明材料;
4、未进入欧委会有关指令确定的“经营困难企业”名单;
5、未有已获得援助或补贴被强制收回的记录;
6、同一合理性开支未申请其他类型的国家援助或微量援助;
7、非渔业和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初级种植业、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煤炭业、冶金业、造船业和合成纤维领域企业。
此外,上述两种援助均不能用于支持产品出口和进口替代等用途。
为吸引企业入驻现有园区,很多地方政府还在园区土地租赁价格和租赁期限方面提供优惠,如克拉约瓦工业园区的土地购买价格为每平米5欧元,租赁价格为每年每平米0.1欧元,期限为49年。总体看,罗现有工业园区的土地租赁价格在每月0.01-1欧元之间,办公楼租赁价格为每月0.2-17欧元之间,厂房的租赁价格在每月0.2-12欧元之间。
截至2015年底,罗全国经地区发展和公共行政部批准的工业园区共有70个,分布在27个省和布加勒斯特市,其中普拉霍瓦省最多,达14个,其次为布拉索夫省(10个)和克鲁日省(9个)。伊尔福夫、图尔恰、哈尔吉塔、梅赫丁齐等14个省尚未有经认定的工业园区。
【科技园】罗马尼亚2002年第14号政府法令及2003年第50号法律对科技园的设立和管理进行规范,并规定了科技园内投资享受的优惠条件。罗马尼亚教育部负责审批成立科技园并监管其活动。科技园是指严格划定的用于进行教育和科研活动及其成果技术实施的区域。
科技园内投资享受以下优惠条件:(1)由地方政府给予的科技园使用土地和固定资产的税收减让及依据法律给予的其他优惠;(2)科技园使用土地免缴土地用途变更税;(3)科技园投入使用前连接公用设施的材料和设备可延迟缴纳增值税;(4)可获得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业及国外援助的基础设施投资和提供的设备。
罗马尼亚现有建成科技园区4个。其中Tehnopolis科技园位于东北地区文化教育中心雅西,由当地政府和大学共建,重点发展产业包括信息技术、视听技术、食品加工和生物技术。加拉茨科技园成立于2002年,位于东部的加拉茨市,重点发展产业包括软件开发、知识产权研究等。Minateh科技园位于布加勒斯特市,重点发展产业包括显微和纳米技术、新材料等。蒂米什瓦拉科技园成立于2004年,位于西部重要城市蒂米什瓦拉市,重点科研领域包括化学、物理、环境保护计算机科学等。2013年,克鲁日-纳波卡Tetapolis科技园获得建设批文,2016年罗议会批准了其建设用地许可,通过划拨Tetatrom I 工业园区扩区部分土地建设,面积约10公顷,将汇集生物技术、光学、IT、数字传媒等领域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
【保税区】罗马尼亚对保税区的管理规定与欧盟的法律法规一致,现行法律为1992年第84号关于自由区(保税区)管理法,后经2004年第244号法律修改。商品进入保税区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具体由海关进行监管。保税区分为两类,一类保税区设有边界围栏,商品进入该区域则享有保税区待遇;二类保税区相当于保税仓库,主要针对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获批后享受保税区待遇。设立保税区需经政府通过政府决定的形式批准,保税仓库由罗财政部批准设立。罗马尼亚共有6个一类保税区,分别位于苏里纳(Sulina)、康斯坦察(Constanta)、加拉茨(Galati)、布勒伊拉(Braila)、久尔久(Giurgiu)和库尔蒂奇-阿拉德(Curtici-Arad)。
苏里纳保税区是罗马尼亚首个保税区,拥有超过70,000平方米露天储存区域,5,000平方米仓库,可进行商品储存、分类、测量、包装、加工、装配、制造、检验、展览等多项活动。康斯坦察保税区位于港口城市康斯坦察,水陆交通方便,划分为四个区域,1A区面积20.2公顷,主要用于商品储存、加工和销售;1B区面积6.33公顷,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主要用于商品储存、加工和销售;2区面积10.55公顷,部分出租用于工业生产、商业和银行活动;3区面积97.55公顷,出租用于建设石油和化工散货及集装箱终端,也可开展工业和商业活动。
加拉茨保税区位于加拉茨市东部,靠近摩尔多瓦和乌克兰,总面积136.98公顷。布勒伊拉保税区总面积114.418公顷,划分为4个区域,重点发展轻工业如食品加工、纺织品、化妆品、建筑材料等。久尔久保税区总面积153.56公顷,位于久尔久市,为多瑙河最重要的港口之一,距离首都布加勒斯特仅61公里,重点引进出口加工业。库尔蒂奇-阿拉德保税区位于罗马尼亚西部,是最新成立的保税区,由两个区域组成,一部分位于库尔蒂奇市,面积75公顷;另一区域位于阿拉德国际机场内,面积1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