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吸引力方面(即矿业发展潜力),摩洛哥成为非洲国家中排名最为靠前,为世界第24位。紧随其后的有布基纳法索(29位)和加纳(31位)。几内亚和肯尼亚则在非洲国家中排名倒数。肯尼亚排名倒数是因为出台了新矿业法,规定矿企自有资金的10%需缴为国有。几内亚则是因为提高了金矿特许经营费,而国家黄金价格一直走低。
尽管较去年排名有所下滑,博茨瓦纳在矿业法律体系方面依旧是非洲国家中表现最为出色的。出现些微下滑的原因在于贸易障碍让其扣减19分,其中地质基础数据扣减15分,劳动力充足性扣减5分。尽管如此,博茨瓦纳仍在矿业法律体系这一标准上高居世界第14位,摩洛哥以第24位的排名紧随其后。
在109个参与排名国家中,津巴布韦(106位)和尼日尔(103位)在矿业政策方面成为仅有的两个位列倒数前十的非洲国家。津巴布韦的问题主要在于腐败和查封私有资产,另外,国有矿业公司在当地矿产资源开发中占据50%股权。尼日尔排名从去年92位下滑至103位,主要由于政策法规在执行中存在双重标准且不统一。
Fraser公司每年对世界各国矿业吸引力进行排名。2015年,该公司就15个影响矿业投资决策的因素,面向372位矿企所有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经汇总分析最终形成了年度报告。参评因素主要有:政府实施的制度政策、法律体系、税收体系、基础设施、政治稳定度以及劳动法规等。
Fraser公司报告中非洲各国矿业吸引力排名:摩洛哥(24位)、布基纳法索(29位)、加纳(31位)、纳米比亚(33位)、博茨瓦纳(39位)、厄立特里亚(41位)、科特迪瓦(42位)、埃塞俄比亚(51位)、马达加斯加(54位)、刚果民主共和国(60位)、南非(66位)、赞比亚(68位)、坦桑尼亚(69位)、安哥拉(70位)、马里(83位)、莫桑比克(84位)、尼日尔(90位)、津巴布韦(98位)、肯尼亚(102位)、几内亚(10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