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7日《印尼罗盘报》讯,为推动清洁能源在印尼整个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以及落实《2016年关于加快建设垃圾发电站的第18号总统条例》,日前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总裁索菲安与7个主要省市政府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建设垃圾发电站的谅解备忘录,上述7个省市包括雅加达省、丹格朗市、万隆市、三宝垄市、梭罗市、泗水市和望加锡市,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电价为18.77美分/千瓦时(中高压)和22.43美分/千瓦时(低压)。垃圾发电站将采用BOOT模式,PPA合同有效期为20年。PLN副总裁尼克表示:“签署MOU后,上述7省市政府开始遴选或指定垃圾发电站开发商,之后由开发商向PLN和印尼能矿部提交可行性研究、环评报告等,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与PLN正式签署购售电协议(P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