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补的产业结构、更开放的合作环境,欧洲尤其是地处欧洲的德国一直是中国企业出海的首选之一。然而,最近关于德国政府正在讨论出台法律限制中国企业在德收购行为的消息,使德国这个中国“走出去”企业眼中的优质“停泊港”显得不再安全。
资本入口在收紧
德国计划出台限制中企在德收购法律这一消息来源于德国《世界报》。报道称,德国经济部国务秘书马赫尼希向德国政府方面提交了一份文件,该文件计划修改法律,让欧盟和各成员国在非欧盟国家投资商收购本国企业时拥有广泛的禁止权。如果收购方获得了企业25%以上的投票权,也就是说达到了拥有否决权的少数的界限值,政府就应禁止收购方进一步收购企业股权。特别是当另一个国家染指收购时,禁止收购就应是合情合理的。
虽然文件并未指明针对中国企业,但是罗列了四种应受禁止的情况:一是受工业政策影响的投资,二是收购方享有国家津贴,三是另一国国有企业要收购,四是来自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但德国企业在这些国家却只拥有有限的市场渠道。“如果按照文件罗列的条件进行对照,中国企业确实是容易被关注的高危并购发起方。”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助理研究员李超直言。
李超表示,必须承认,近年中国在德国投资的飞速增长及并购项目的增多,尤其是对德国库卡此类行业内非常有影响力的企业的收购,的确在德国国内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恐慌。毕竟中国产业发展路径、产业发展结构与德国相似,都是走“制造业立国”的路线,如果发展阶段再“迎头赶上”,很容易出现同质竞争的情形,而此恰是德国方面所忧虑的。
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公布的2015年对德投资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再次成为在德绿地投资项目数量第一的国家,项目达260个,又创历史纪录,连续两年名列该项指标全球第一。与2014年相比,中国2015年在德投资项目数量增长了37%。
遵守法律是关键
不过,李超并不建议中国企业因此对德国“因噎废食”。他指出,尽管德国政府方面对中资进入开始有所关注,但这与德国技术更成熟、市场相对美国更加开放的优势相比,仍显得微不足道。
安永华中区财务交易咨询主管合伙人袁皈泰则提示,最近中企之所以在欧洲,包括德国进行海外并购受阻,与当地政治环境紧密相连。譬如德国大选已进入倒计时,使得当地保护主义的情绪有所抬头。而从德国政府对外资秉承的一贯传统来看,“不干预”还是第一原则。
李超由此指出,未来有意在德国投资发展的中国企业,一方面要继续关注限制外部资本收购德国企业的法律的立法推进,以便及时对自身战略作出调整;另一方面则应继续按照自身战略和需求在德国境内谋求合作,前提是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具体操作方面,CIC灼识咨询首席执行官楼自昂表示,可通过如下措施减少此类风险:最大程度寻求东道国政府的支持,遵守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从有利于东道国发展的角度与东道国进行有效沟通;通过国际商会及各行业协会等的协助,积极发挥中介组织第三方的作用,对并购事宜进行适时、适度的推进,促进并购交易的达成;积累自身跨国并购与经营的能力并注意储备国际化并购及管理的人才。
截至发稿时,最新消息显示,近期备受关注的中国企业收购德国企业爱思强的行为,美国方面12月2日签署行政命令明确反对中国企业收购,但德国经济部发言人瓦格纳12月3日作出回应称:“美德双方进行的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审查,即使美方就审查得出结论,也不会对德国方面的审查构成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