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函〔2017〕2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省水利厅:
你们关于申请审批《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筑府报〔201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遵循贵阳市区域水循环规律和水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特点,以打造系统完善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以加快构建完备高效的水务基础设施体系为基础,推动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实现贵阳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三、贵阳市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系统谋划,围绕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建设长远发展总体目标,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四、你们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将检查情况报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