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框架确定了明晰规则、具体权能以及机构间相互作用,确保政府机构彼此间必要的相互制衡:
• 能源部是能源领域能源政策制定者和协调机构。
•
墨西哥石油公司(PEMEX)和墨西哥电力委员会(CFE)成为生产性国有企业且全部国有,实现价值最大化。它们将按照国际公司管理标准经营。
•
规制机构(CNH-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和CRE-能源监管委员会)得以加强并享有技术和经营自治,确保能源市场透明、负责和效率。
•
建立技术新机构经营电力发送(CENACE-国家能源控制中心)以及天然气传送(CENAGAS- 国家天然气控制中心)。
•
设立环境保护和工业安全特别机构(ANSIPA)保障油气可持续性及安全发展。
•
墨西哥石油基金是作为央行专属信托基金经营所有油气勘探和开采租赁和合同国家收入(除去税收)。
•
实行具体公开和监管条例确保全行业透明、责任,避免利益冲突。
详情见附件墨西哥新能源模式政府框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