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布《在施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一览表》
近日,公司工程管理部依据2017年各在施项目施工许可证编制了《在施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供各单位参考使用。该表格提供了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等十二项工程基本信息。这是继公司每月发布《月度施工生产计划》之后,进一步完善、丰富内部基本信息服务的新举措。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住建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设置的需申请的行政许可,其申请人即行政相对人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其受理部门、发证部门为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书正本、副本持有人也为建设单位。长期以来,建设公司作为施工企业,在市场营销、项目准备阶段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该证,在施工阶段由各项目部保留该证副本的复印件。因施工许可证上列明了该工程的十余项基础信息,公司各项目、各业务部门在合同备案、施组编制、竣工备案、投标资审、业绩填报、资质升级多项业务环节都需要查阅使用。
建设公司和其他施工企业一样,经长期的企业管理实践在使用施工许可证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工程名称冗长琐细,各单位多根据建设单位习惯因繁就简使用简称、代称,这种随意性导致造成各种衍生文件的准确性、有效性存在隐患。二是各单位随要随用、分头索取,无形中增加了项目基层办事人员负担,影响办事效率。
有鉴于此,为给各业务部门提供便利,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也为了实现公司内部非保密信息有效共享,工程管理部在各项目部积极配合下收集整理了2017年各在施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编制了《在施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一览表》,供各单位参考使用。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施工许可证所列的各项基础信息会在用地审批、工程规划、建设立项、发改委批复、合同备案、标段划分、竣工备案、建筑物命名等过程中会随时发生改变。也会因为不同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问题发生不一致,以上变更、差异皆以建设单位为主体单方实现,都在施工单位的企业管理范围之外,为建设公司的不可控因素。故本一览表只依据也只能依据首次申领的施工许可证编制,建设公司无法实时追踪各项信息的动态变更,各单位在使用前应向发证的行政机关复核其基本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故本一览表中各信息严禁直接使用,仅用于使用者在复核查询的依据。另一方面,以国务院批复的开工报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委绿色通道、保密工程手续等其他合法许可开工的工程项目因故不予列出。
公司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在各业务环节,科学使用一览表所提供的各项基本信息,既认识到其有效性,也认识到其局限性,做到“谁使用,谁复核,随使用,随复核”,从而提高公司对客户服务的专业水平,为城建集团“十三五”期间向城市综合建设服务商转变做贡献。